标题:污家摈谤违谏戒制意 内容: 戒本疏·十三僧残法:“(僧残)第十二,污家摈谤违僧谏戒。 ……初明制意有六:初、听依聚者有二种利。 (一、)比丘出家,有待须立,若不供给,交阙正业,故听依聚乞食自资;二、令彼施主,僧田获益故。 二、不听污家行恶意。 今依聚落,广兴过状,身口非仪,即名自损;四种污家,坏彼净信,则非利他。 三、解摈意。 为过情深,内外俱损;若不治罚,永无改过入道之益,又增俗人以非为是。 故须摈出,使是非两异。 四、解谤僧意。 由僧治摈,迹涉爱憎,似有不平,致彼言谤。 五、解须谏意。 由前摈时,六人同犯。 二人逃走,身不现前,不得治摈,相似有怖;二人逆路,改过伏从,无罪可治,相似有爱;二人现在,非走非忏,僧作法摈,相似有恚。 今反前意,非僧有怖有爱有恚;依法举治,何痴之有? 若不谏喻,无由自晓;是故谏彼,表内无瑕。 六、结罪意。 众僧慈悲,自理谏彼;是非既分,固执不舍,违法谏满,理与僧残。 ”(戒疏记卷一○·一·四) 发布时间:2025-05-21 01:46:03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dict/483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