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沙弥十数 内容: 亦名:十数子题:自饿外道、自然外道、梵天为因外道、无因果外道、神我外道、一识外道、不修外道、邪因外道、色无色天计涅槃外道、色空外道、一切众生皆依仰食、众生依食、名色、痛痒想、四谛、五阴、六入、七觉意、八正道、九众生居、十一切入、外道六师、段食、粗段食、抟食、触食、思食、识食、哥罗逻时、羯逻蓝、苦乐舍、本阴、七觉支、八邪道、十一切处定、青一切处、地一切处、空一切处、识一切处行事钞·沙弥别行篇:“僧祇云,应为说十数:一、一切众生,皆依仰食;二、名色;三、痛痒想;四、四谛;五、五阴;六、六入;七、七觉意;八、八正道;九、九众生居;十、十一切入。 沙弥法应如是数。 准此,为破十种外道者。 初破自饿外道,彼以洮糠饮汁,餐风服气等。 二、为破自然外道,如犊子饮乳,棘尖乌黑,火上水下,风轻地重,并无有因,自然而生。 三、为破梵天为因外道,自在梵王,众生父母,众生瞋喜,由于彼天。 四、者破无因果外道,如外草木,自生自死,人亦同之。 五、破神我外道,执于身中别有神我,以为宰主。 六、破一识外道,如一室六扃,猕猴遍历,根亦如是,一识通游。 七、为破不修外道,以却顺观见八万劫外,更不见境,号为冥谛涅槃,如转缕丸高山,缕尽丸止,何须修道等。 八、者,为破邪因外道,或持乌鸡鹿狗牛兔等戒,或修八禅,或修邪慧邪进,以为真道,背于八正。 九、破色无色天计涅槃外道,以二界有无想定,非想定,心沉没处,谓是穷理,此乃众生所居。 十、者破色空外道,以外道用色破欲有,以空破色有,谓空至极。 今立十处,但是自心运用多少。 实唯一识,本无前境,妄立是非,我见不除,还受生死。 故智论云,外道能生禅定船,度欲色界海,无色如大海,深广不能度,由不破我心故。 此上具出破相。 拟辄贼住,来者问之。 善见云,若欲试知是比丘众,当问何法持三衣等。 ”(事钞记卷四一·三一·一九)随机羯磨·诸戒受法篇:“依如僧祇律,应为说十数:一、者一切众生皆依饮食,二、者名色,三、者痛痒想,四、者四谛,五、者五阴,六、者六入,七、者七觉意,八、者八正道,九、者九众生居,十、者十一切入。 其列数释相对治显正,并广如行事钞中说。 ”(随机羯磨卷上·二○·一三)羯磨疏·诸戒受法篇:“(一、依食住)一、者众生依食者,为破自饿为道者。 或餐风服气,饵药存生,是邪道也。 佛法不尔,身假食资。 欲有段食,根尘触食,卵生多思食,上界识食。 或有兼者,如别所陈。 食取济形,道取济神,故假形食,缘修道行。 至论道也,要修离着为本,不识道元,乃以断食为道。 彼贼住者,本非正师,偷形入法。 谓无愿为,故以识之。 余九例尔。 (二、名色)二、名色者,为破自然为道。 彼计如犊生已自然饮乳,棘尖乌黑火上水下风轻地重,皆无其因。 佛法不然,内报外报,皆有本因,诸众生有,皆因名色。 心不可见,止可名谈,初始识支,故转为名;假染持识,即染为色。 故哥罗逻时,凝滑不净,中含心故,展转增长,三十八转,九月便生,托彼胎藏,何得自然也? (三、痛痒想)三、痛痒想,即受异名。 古人翻经,未通字义,假事为目。 痛者苦受,痒者乐受,想者舍受。 此破为计梵天因者,以劫初成,梵天创下,因有人物;诸众生等便计彼天以为父母,此生瞋喜,还因彼天。 佛法不尔。 生憎爱者,实由本阴,何干天也。 以初一念缘色心,名之为识;了达染净,名之为想;领纳违顺,名之为受。 由三想故,便生三受;由三受故,便有三行;故长沦历,无有解脱也。 (四、四谛)四、者约谛,为破无因外道也。 如外草木自生死耳,人亦同之。 佛法不尔。 苦集二法,世俗因果;灭道二谛,出世因果。 诸众生等知苦无谛,不思惟故,终不厌离;诸出圣人解苦有谛,广如涅槃盛开释也。 (五、五阴)五 、约阴论,为破执神我外道。 如彼计身中有神我谛,身中宰主如麻米等,统御心识。 佛法广破。 我在何处? 为在色中,为在识中? 计此身中但有五阴,随阴计我,则有五种。 如是离合次第求之,觅我无从。 便悟妄执,得无我理,分成无漏相似圣人。 (六、六入)六、约识论,为破一识之道。 如有一室而具六窗,猕猴遍出,无识之人,谓有六猴,其实一也。 人亦如是,根本乃六,一识通行。 佛法不尔。 识随根起。 若是一识,岂眼根中而闻声耶? 故知非也。 (七、七觉意)七、约觉意,为破不修外道。 以得五通,逆顺观中,八万劫外,冥然不委,即谓冥寞,以为冥谛涅槃之所。 任运至穷,终归果克,何须修也? 如转缕丸于高山,缕尽丸止。 佛法不尔。 要须方便增修乃克。 如七觉支择简正理,方能至诣,何有不修? (八、八正道)八、约正道,为破邪因者。 彼得通者,见鸡狗牛鹿,今报已尽,远业将起,生彼色天;不思远因,谓即报是,便效彼畜啖草为戒;乃至修世八禅,用为涅槃;邪进邪慧,例皆尔也。 佛法不尔。 乞食等四,为圣道缘,并济形也;正语等八,为正道因,并济心神。 观用筹度,深见倒想,便得出也。 (九、九众生居)九、约居止者,为破妄计涅槃为道者。 彼以非想及以有顶,并心沉没;粗心不觉,谓会大理,大识妄也。 夫涅槃者,寂寥虚旷,非复色心。 此乃众生所居,何名绝有之法也? (十、十一切入)约诸入者,破色空为道也。 彼增修定,缘色住心,以色灭欲有,以空灭色有,谓空至极,更不重修。 佛法不尔。 须寻本际,但是自心运用多少,实唯一识,本无前境。 但是妄倒自立是非,我见不除,还受生死。 故智论云,外道能生禅定船,度欲色界海,无色界海深广,难可得度,由不破我心故。 ”济缘记释云:“十数中,对破外计以别邪正。 西竺外道,总有六师:一、富兰那迦叶说诸法不生不灭;二、末伽梨拘赊梨子说诸法自然,无有因缘;三、删阇夜毗罗胝子说众生过八万劫任运得道,不假修行;四、阿耆多翅舍钦婆罗说众生有苦,应修拔发熏鼻等苦行,自然解脱;五、迦罗鸠驮迦旋延说诸法亦生亦灭;六、犍陀若提子说一切业定,如人死还为人。 一师下各有十五弟子,各执所见。 今此略引十种,以配十数耳。 依食中,初科,初标示。 或下,出外计。 饵,仍吏反,食也。 佛下,示正法,初示三界皆依食住。 段食谓四尘所成,有形段故。 起世经云,阎浮提人以饭糗豆肉等名粗段食;亦名抟食,即取抟聚,亦段义也。 触食谓根尘相触,资益诸根。 如戒本中食家有宝,即触食家是也。 卵生多思食者,起世经云,若有众生意思资润,诸根增长,如鱼鳖虾蟆等。 上界识食,谓无色天资益延久,唯识持报。 起世成论,并云无色众生皆识所持。 或有兼者,谓欲有诸趣,亦有识食;起世成论,并云中阴地狱入灭尽定,皆名识食。 又瑜伽论谓第八识因余三食势力所资,便能任持诸根大造即四大也,令不灭坏,有长益义,即以第八梨耶为体。 彼是大乘论故。 若经部中,取前五识独头意识为体。 谓成实小论,以六识为体。 准此以论,则识食一种,通该三界六道,不唯上界也。 又思食卵生,且取一相。 须知欲色两界,通有四食,唯无色界,局有识食耳。 不可广示,故指如别。 食下,次明须食所以。 离着即道元也。 次科,本非正师,即邪徒也。 谓无愿为,言偷形者,但为饮食;而于正法无心愿乐。 以法推求,可验邪正。 律令为说,其意若此,识犹别也。 二、中,初标示。 彼下,出外计。 且列数端,例余皆尔。 佛下,正破。 彼计无因,故以十二因缘破之,亦名十二支。 无明行,过去因也;识名色六入触受,现在果也。 爱取有,未来因也;生与老死,未来果也。 内外即是依正。 初通示。 心下委释。 识支投染,遂为名色支。 染即男女赤白不净。 哥罗逻时,谓初受胎时,亦名羯逻蓝,此云杂秽。 七日一转,三十八个七日,成二百六十六日,五大四小,故成九月。 已前与母同气,已后四日,与母别气。 故至十月,然后趣生。 三、中,初标示。 古译名为痛痒想,今翻谓之苦乐舍。 此下,出计。 彼土多事梵天,盖尊其始以为父母。 佛下,正破。 本阴即五阴中受阴。 受有三别,故名三受。 前由识想,后起三行;即善恶无记业因,感苦乐[怡-台+登]懵果报。 因果相续,故云长沦等。 四、中,初标示。 如下,出计。 外草木者,即用无情类显有情。 佛下,对破。 世出世间,皆由因果。 谛是审谛,如实观察。 凡愚无谛,故受轮转;圣人有谛,故能出离。 指涅槃者,彼云,善男子,所言苦者,不名圣谛,何以故? 若言苦是圣谛者,一切牛羊驴马及地狱众生,应有圣谛。 此明众生无谛之义,广如第七卷中。 问:‘无因与前自然何异? ’答:‘前计现法,皆无因由;此即拨无三世因果。 故不同也。 ’五、中,初标示。 如下,出计。 或有计云,我大色小,色在我中;或计色大我小,我在色中。 即如文中如麻米等。 受想行识,并有二计,历之可见。 佛下,对破。 为在等者,且举二阴,略受想行,此即离求。 应云为总在五阴中,此名合求。 得无我理,即是我空,亦名人空,生空真如也。 分成相似,即是内凡世第一人。 六、中,初标。 如下,出计。 彼谓识神居于身中,窗猴为喻,似多而一。 佛下,正破。 佛法明识,根境相对妄起,六识,互不相通,岂得一体? ‘若尔,佛法亦谈一识,与外见何殊? ’答:‘彼认随尘生灭事识。 佛教梨耶,尚非二乘境界,况外道乎? ’七、中,初标。 五通者,如意、天眼、天耳、他心、宿命。 逆观过去八万劫前,顺观未来八万劫后;冥不知处,以为臻极。 意谓凡人八万劫尽,自至涅槃,不假修证。 缕丸为喻,其意可见。 佛下,正破。 七觉支:一、择法觉支智慧善能简别真伪故;二、精进觉支精进修道,善能觉了,不谬行无益苦行故;三、喜觉支心得法喜,觉了此喜不依颠倒而生故;四、除觉支断除诸见烦恼时,觉了除诸虚伪故;五、舍觉支若舍所见念着之境,觉了所舍虚伪不实故;六、定觉支发诸禅时,觉了诸禅虚假,不生见爱妄想故;七、念觉支修出世道时,觉了定慧均平,若心沉没,当念用前三支察之,若心浮动,当念用后三支摄之。 而此七觉,通是运智,择法进修。 八、中,初标。 彼下,出计。 此由不达三世因果,故生此见。 由鸡狗等宿有天业,强牵为畜,畜报既尽,即生天上;彼谓诸畜啖草不净,遂得生天,便即效彼以立为戒。 修四禅定,以无想天为涅槃;修四空定,以非想为涅槃。 投岩赴火等为邪进,横生计校为邪慧,此即八邪道也。 佛下,显正。 乞食等者,即行四依,资形为缘;正语等八,如前已示,济心为因。 便得出者,出三有也。 九、中,初标。 彼下,出计。 非想即色界无想天,有顶即无色界非有无想天。 大识妄者,自谓识妄;不知是妄。 夫下,显正。 寂寥故非心,虚旷故非色。 色天有色,无色有心,并非涅槃故。 十、中,初标。 彼下,出计。 增修定者,初则缘色住心,即以定业以灭欲有乱业;此定既成,次又观空,即用无色定业,以灭色有定业。 至此为极,谓为涅槃。 佛下,显正。 彼既缘色缘空以为至极,此即用十一切处定以破之。 此之十境,亦缘色空;但是发定之处,非至极也。 一、青一切处谓取少青色,观缘使遍一切处皆青;二、黄一切处;三、赤一切处;四、白一切处并例上释之,但改色为异;五、地一切处取少地色观之,使一切处皆地色;六、水一切处;七、火一切处;八、风一切处此三例上,并取水、火、风色遍也;九、空一切处谓观虚空,使一切处皆空;十、识一切处谓观识处,使一切处皆有识也。 十皆言一切处者,即从所观境遍满为名;今名入者,谓从此以发定也。 寻本际者,推于心也。 多少谓初观少色,后使多遍。 实唯一识,摄境归心也。 但是等者,彰外计之过。 引证,可知。 ”(业疏记卷一一·三六·一五) 发布时间:2025-05-21 01:45:25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dict/483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