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沙弥安居受日法 内容: 行事钞·沙弥别行篇:“余有安居、受日等事,例同大僧。 十诵,制五众安居,五众受日。 四分,三时游行戒,三众亦结罪。 故须知之。 ”(事钞记卷四一·三七·一二)(请参阅‘安居’四二○中、‘受日十八缘’四二八中等条) 发布时间:2025-05-21 01:45:13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dict/483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