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沙弥行事法用同僧 内容: 子题:别界、别施、沙弥自恣大小相对、沙弥非时入聚通告下众行事钞·沙弥别行篇:“沙弥行事,法用同僧。 羯磨一法,不在数例。 自余众行,并制同修。 如说戒自恣,既是常行,不得别众。 约尽界集,自然远近,亦同僧法。 明了论中,乃至优婆塞,亦有别界别施。 所对之人,昔用比丘;今解不然,各别有法,两不足数,不可通用,还以沙弥为对。 无者,同僧心念也。 五百问中,无沙弥,大比丘亦同作法。 亦随所存。 ”资持记释云:“羯磨不在数者,以作众法,必简除故。 说恣不得别者,望本众为言。 约界同僧者,文指自然,准须二界;作法一界,依僧分齐。 以众别二法,必托界故。 明下,引证。 彼有十七别住,如结界引。 尼等下众皆有别住,故云乃至。 别界,谓各有住处,非作法结也。 别施,谓施主标意施何等人,不通余众故。 次科,初标古非。 今下,显正义。 然法多别。 自恣僧法;沙弥自恣,大小相对。 非时入聚,通告下众。 尼白入寺,则对比丘。 五百问中,开无本众,或是不通心念之法。 古有所据,故许存之。 ”(事钞记卷四一·三五·一一) 发布时间:2025-05-21 01:44:53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dict/483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