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波罗夷犯者戒之有无 内容: 亦名:犯初篇已戒之有无子题:比丘犯四重已不名比丘、四种比丘、比丘四种、毕竟到道、示道、受道、污道、犯初众罪、舍律仪、别解脱律仪是比丘、无漏律仪非比丘行事钞·篇聚名报篇:“问:‘上言若犯此法,名为断头。 准此而言,必无重犯,戒亦非有。 ’答:‘戒之有无,此入诤论。 杂心中解,有戒非无。 ’”资持记释云:“问词为二,初蹑前。 准下,正问有二,一、问重犯,二、问有无。 初答中,上二句示不定,下二句从有而立。 入诤论者,涅槃诤论品云,善男子,我于经中,作如是说,若有比丘,犯四重已,不名比丘,不复能生善芽种子,譬如焦种,不生果实等。 我诸弟子,闻是说已,不解我意,唱言,如来说诸比丘犯重禁已,失比丘戒。 此执无也。 善男子,我于经中,为纯陀说四种比丘:一、、者毕竟到道无学,二、者示道初二三果,三、者受道通内外凡,四、者污道薄地。 犯四重者,即是污道。 我诸弟子,闻是说已,不能解我意,唱言,如来说诸比丘,犯四重已,不失禁戒。 此执有也。 问:‘经中但云不解我意,佛意如何? ’答:‘尚非菩萨二乘境界,况凡鄙乎? 然虽叵测,亦须略示。 当知佛说,有则必有,无则定无。 何以然耶? 如来如实见诸众生,善恶业性,随宜而说,如实不虚。 古记妄出佛意云,受体仍在名比丘,但无力用,故如焦种;此则还成有执,何名佛意? 杂心解者,彼云,有说犯初众罪众即是篇,名舍律仪;此则不然;若舍律仪者,犯根本罪已还俗,应得更出家,已舍律仪故。 又云,于别解脱律仪是比丘;于无漏律仪,非比丘。 又云,但是犯戒,非舍戒。 ’彼文问:‘此还计有,应成诤论? ’答:‘在彼为诤,于今非诤。 何以故? 知时合宜,深解佛意,非执计故。 是以僧网明畜猫犬,及随相中畜八不净,并断失戒;人不见此,故多迟虑。 ’”(事钞记卷一四·一○·一一) 发布时间:2025-05-21 01:44:10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dict/483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