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稽首礼诸佛及法比丘僧 内容: 子题:礼、比丘僧含注戒本·皈敬偈:“稽首礼诸佛,及法比丘僧。 ”(含注戒本卷上·一·三)戒本疏·释皈敬偈:“就释文中,初稽首礼,是能敬仪也;后列三宝,是所敬境也。 (一,能敬仪)(一、释稽首)形表心敬,头顶至地,故曰稽首。 稽者,下也。 如经论中,敬有三品。 据世俗礼,则有九品。 稽首、稽颡、顿首、顿颡,并是一也。 (二、释礼)礼者敬而已矣;由屈敬故,表情尽仪,故云礼也。 礼者理也;事行合于正理也。 余如郑玄注周礼说。 古德相传,礼谓拜手;据俗中解,礼则通诸。 不可广说,但知略也。 (二,所敬境)(一、释佛宝)众圣非一,谓诸佛也。 致敬教主,所以通者;显道无二,齐须同敬,故兼诸佛也。 又下列七佛,即通奉敬;若准流通,三世齐礼。 问:‘教是小乘,无现在佛;文所列者,乃通过未? ’答:‘此宗大乘,如羯磨疏。 光律师判非是小乘。 故戒下云,现在诸世尊,斯文良证也。 ’(二、释余二宝)(一、释及字)上以稽首通敬余二,名为及也。 (二、释法僧)((一)法宝)法如上解(三宝名义)。 ((二)僧宝)比丘僧者,揽假成用也。 比丘者,梵天本音,名为苾刍,传之讹伪,故致斯耳。 此方无人,以三义译:一、曰怖魔,或令魔怖。 遵修三行,出三有也。 由此义故,名之为僧。 故五分云,为解脱出家,名为僧也。 二、曰乞士。 有二义故,上则乞法以练心,下则乞食以资身。 得法奉持,验以四教;受食观厌,须离五邪。 广如常解。 三、曰破烦恼者。 欲使依名思义,顾瞻有本;不至流俗,唯欣出要。 故云,于我法中,快修梵行,尽苦源也。 又解,在因,名怖魔、乞士、破烦恼也;在果,名杀贼、应供及无生也。 相对转胜,故殊绝也。 ”(戒疏记卷二·一六·三) 发布时间:2025-05-21 01:43:24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dict/482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