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羯磨不得执文 内容: 行事钞·通辨羯磨篇:“或依文谨诵,曾不改张有无。 或第二第三,亦随略说。 或无文称事,有文无事,俱有俱无,未能增减。 致使旁人加改,重增昏乱。 ”资持记释云:“斥执文中,初二句总示。 或下,别显,初斥连诵结略。 诸白四法,翻译省文,故安此语;不当诵之。 或下,二、斥专执词句。 初句如律覆藏法,但云某甲犯僧残覆藏,僧今与某甲随覆藏日羯磨;然前犯有差别,覆日或多少;若依律诵,则不称前事。 忏篇云,依钞作法得成,若准律文,依古羯磨,即须改张,不可谨诵是也。 次句如赏劳法备牒六物,物缺须改,今亦依诵。 下注云随有言之是也。 言俱有者,如受日法,牒佛法僧缘,连书半月一月;文事虽备,不合俱牒。 下云不得双诵半月是也。 俱无如结有场大界法,律无文事,不复增加。 下云须加内外相内是也。 亦可如诃责法,文据[斗@斫]诤;必有余犯,不能随改。 下云及论当时,未必如文。 致下,明知法者诃,莫知所措。 ”(事钞记卷五·四七·五) 发布时间:2025-05-21 01:41:13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dict/482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