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羯磨十缘第六简众是非 内容: 亦名:简众是非、未受具戒者出子题:得满数不应诃、不得满数应诃、不得满数不得诃、得满数亦得诃、满数行事钞·通辨羯磨篇:“六简众。 云,未受具出。 即随次出,如沙弥别法中。 余有住者,须明足数、不足之相,如前说。 ”资持记释云:“六中二,初简小众。 尼三同遣。 今人行法,俗士拥住。 谓未受具止遣沙弥,白衣无妨。 律崩法坏,于兹甚矣。 余下,简大僧。 指前可知。 ”(事钞记卷五·二七·一五)随机羯磨·集法缘成篇:“律云,未受具戒者出等。 又云,有四满数:一者有人得满数不应诃,若为作诃责、摈出、依止、遮不至白衣家羯磨,如是四人者是也。 二者有人不得满数应诃,谓若欲受大戒人。 三者不得满数不得诃者,若为比丘作羯磨,以比丘尼、式叉摩那、沙弥、沙弥尼足数、若言犯边罪等十三难人、若被三举、若灭摈、若应灭摈、若别住、若戒场上、若神足在空、隐没、离见闻处、若所为作羯磨人,如是等二十八种不足数。 又云,行覆藏、本日治、摩那埵、出罪人;十诵律云,行覆藏竟、本日治竟、六夜竟。 此上七人,佛言不相足数。 十诵又云,睡眠人、乱语人、愦闹人、入定人、哑人、聋人、哑聋人、狂人、乱心人、病坏心人、树上比丘、白衣,如是等十二人,不成受戒足数。 摩德勒伽论云,重病人、边地人、痴钝人,如是等三人,不成满众。 僧祇律云,若与欲人、若隔障、若半覆露中间隔障、若半覆露申手不相及、若一切露地坐、申手不相及。 又云,若众僧行作羯磨,坐则非法,乃至住坐卧互作亦尔。 四分云,我往说戒处不坐为作别众,佛言非法。 五分,病人背羯磨说戒,佛言别众。 义加醉人等,或自语前人不解,心境不相称等,并名非法。 故律中受戒舍戒法内云,若眠醉狂恚不相领解,如前缘者,并不成故。 又须知别众不足数等四句差别,临机明练成坏两缘。 四者有人得满数亦得诃,若善比丘同一界住,不离见闻处,乃至语傍人,如是等人,具兼二法。 ”(随机羯磨卷上·四·九)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简众不足僧相,即前僧义第四门也。 (一、叙略示广)律虽出一不同之人,谓未受者。 然非数相,其类极烦。 若不广明,成非莫显。 徒沾僧内,终乖法式。 是以律中显于四满,明是非相。 (二、明广所以)所以有者,见前立僧,但约数定;便以非法之人,用充数限。 故广显四种满不满义。 满[数]犹足数。 (三、显余不满)而此四中成满唯二;余不满者,用列何为? 莫不当时充僧谓是合法,简人方知不满。 亦可从初得名,交络互显,方离不满。 ”济缘记释云:“显意中,初文,初叙略。 以作法问和,止问未具。 然下,示广。 律明四满,见瞻波犍度。 次科,初句征律何意而有四满。 见下,即释。 前立僧者,即初标四位也。 满犹足数,不满反之三中,初叙疑。 文中,四种,初后成满,中二不满。 莫下,决通有二,上约未简释,下据句数释。 亦以此义通名四满。 ”(业疏记卷四·二四·一七)(请参阅‘得满数不得诃’八四四上、‘不得满数得诃’一七三下、‘不得满数不得诃’一七三上、‘得满数得诃’八四四中) 发布时间:2025-05-21 01:40:36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dict/482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