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羯磨四缘 内容: 亦名:羯磨四位、羯磨大宗有四羯磨疏·立章悬判:“深求教旨,意存决务。 随务辨成,不过四位。 初谓圣法,即能辨之教;二、谓缘务,即所被之事;三、谓秉御,即弘法之人;四、谓安立,即设法之所。 故律显法,具现方成。 今约机缘,非四不立。 ”济缘记释云:“决谓决断,务即法所被事。 随下,列示四位,即法、事、人、处;羯磨大宗,众法别法,非四不成;一部始终,不离此意。 ”(业疏记卷一·一四·二)济缘记·释立章悬判:“斯乃立法楷模,作业宗要。 寄言学者,宜切讲磨。 达之则举事功成,昧之乃徒相劳扰。 三宝由之而损益,一身自此以升沉。 凡在秉宣,宜乎兢慎。 ”(业疏记卷二·三九·一八)(请参阅‘羯磨法分三体相分八品’一一一四下、‘羯磨所被事’一一一二中、‘羯磨所秉之人’一一一一下、‘羯磨四缘条贯其相’一一○七中) 发布时间:2025-05-21 01:40:24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dict/482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