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羯磨所被唯三人 内容: 亦名:十五种默然子题:十五种默然、五法不应默、五法应默然、五事应和合、羯磨唯加三人行事钞·通辨羯磨篇:“问:‘羯磨所被几人? ’答:‘(一、正答)不同也。 若谏喻和诤,得加多少。 至于治举乞为,不得至四;名非法也。 (二、引证)四分,难事,得二三人一时受戒。 五分,通诸羯磨不得加四。 毗尼母云,诸比丘集作非法事,若有三四五伴,可得谏之;独一不须谏也。 何以故? 大众力大,或能摈出。 自得苦恼。 故应默然不言。 四分中十五种默,大同于此。 广如众网中。 ’”资持记释云:“答中,初句总答。 若下,别示,上二句明通。 由是劝喻,不虑乖别故。 至下,显局。 治举违恼,或致破僧;僧不举僧,律文明制。 治举可尔。 乞为受忏,并是顺情;何以同禁不得至四? 学者寻之。 引证中,四分证上乞为。 五分下,彰部别。 和谏亦制,故云通也。 母论及下四分,并证治举。 文中四五伴可谏,不虑摈治;则知不得加众明矣。 十五种默者,杂犍度中,舍利弗见作非法,佛听默然,因说五法不应默:若作如法羯磨事虽如法,缘有差违,须诃令止;若得同意伴不虑众治,此同母论;若见小罪众有犯轻,僧体不失;为作别住谓在界外;在戒场上界中别界。 此二处非。 如是五法,默然者非法。 非法有罪,又不同意可诃不诃,复是默妄。 又云,有五法应默然:见他非法默然即舍利弗;不得伴亦同母论,钞云大同唯伴二句耳;犯重众有犯重,僧体已坏,诃无益故;同住非别界也;在同住地非场上也。 此二处如,故不应诃。 如是五法应默然。 此虽不同,由是开故,则非默妄。 又有五事应和合:若如法和合应来者来,三业俱集;若默住之得诃不诃;若与欲应与欲者与欲;若从可信人闻自不违故,他云如法,我亦同和;先在众中默然而坐前约作法时和,此明先在众中忍可所作。 下文指广,彼亦略示。 ”(事钞记卷五·五八·三)行事钞·诸部别行篇:“四分,羯磨唯加三人,不得僧举僧;若谏,法通多少。 十诵中羯磨得加四人以上受具。 ”资持记释云:“所被中,四分,法不加僧,且约举论;受忏差人,例亦不许。 举是违恼,恐成破别;谏是顺意,故通多人。 十诵,受具,义应同此。 ”(事钞记卷四二·三七·六) 发布时间:2025-05-21 01:40:12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dict/481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