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兰若比丘瞻待法 内容: 子题:星经行事钞·头陀行仪篇:“四分,兰若比丘,乞食至兰若中,往常食处,净扫洒,具水器、残食器、床座、洗脚石、盛水器、拭脚巾。 若见余兰若来,应远迎,为钵取衣,舒张有污者,应拭揉抖擞浣暴等。 令其坐讫,与彼水器及水、洗足石、拭脚巾,持革屣,安左边,勿令水渍。 彼洗足已,洗足诸器物,复本处,将澡豆净洗手。 别留贼食。 便授水与彼比丘已,次授食,供给所须苦酒盐菜等,若热应扇,若日时欲过应俱食,不尔者,待彼食已,取钵自食已。 有余食者,应与人,若非人,若净地无草处,无虫水中;余诸食具,净洗复本处,净扫食地。 有贼来者,语言,此是水,此是食,为汝等故,别留净洁,若欲食便食之;须善知夜时节,及以方相星名,恐贼来问答有失。 十诵,开练若读星经。 若见人来,先共语,和悦颜色,不应垂头,应正忆念。 余如四分。 ”资持记释云:“初中,四分,前明备所须。 若见下,次明待同学,又三,初迎接。 令其下,浣濯。 便授下,与食。 有余下,三明食已法。 与人,即乞丐者。 非人,即施鬼神禽畜等。 净地水中,或无人畜,留置净处拟后施故。 有贼下,四明待贼法。 制知时节,防贼难故。 下引十诵。 文证可知。 星经,即阴阳书。 下指四分,即留食等。 ”(事钞记卷三六·二六·一三) 发布时间:2025-05-21 01:34:23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dict/480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