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诃不止羯磨 内容: 子题:能诃之人唯是、所诃之法通是通非、非人来诃住即是非、如人来诃住即是是、应止羯磨、止羯磨、不应止羯磨、得诃人、见不欲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今解。 无问情涉违顺,缘通是非,德人吐辞,义须依住。 住则是别,法不可非。 不住乖法,人法俱非。 余就文重解。 ”济缘记释云:“情即属人,缘收事处。 住即是止。 由是得诃人诃,故止不止皆成别众。 然止顺诃故法不非,即如法别。 不止违诃,故兼法非,同非法别,此之两相,即非体矣。 今讲律者,皆言心乖故诃,诃成别众,心同故诃,诃成法非,此传古义,不见此文。 ”(业疏记卷六·一○·一○)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第七诃不止者。 律出其人,不明非体。 如法为相,如上明之。 注中人解,取律意耳。 (一、约义以释)今解此非,位分三别。 初就人辨诃。 能诃之人,唯是非非。 二就法辨诃。 所诃之法,通是通非。 后人法合明者,若非人来诃,去即是是,住即是非;如人来诃,住即是是,去即是非。 其相并如上有人得满诃中所说。 (二、引文以明)(一、母论)母论云,应止羯磨者,比丘皆集,但所作非法。 众中持律行净者说言,此非法非律,是不应作。 即止不作,是名止羯磨。 不应止者,所作如法,无说嫌者,不应止也。 (二、五分)五分云,若羯磨时,得诃人不同者不成,强作犯吉。 隔障诃者不成诃。 (三、四分)四分中,约身坐处结小界,为遮诃人,界外不成故。 (四、僧祇)僧祇,若僧作非法羯磨,若有力者,遮言非法。 前人凶恶,能为二难。 听作见不欲。 不得趣尔。 于同意者说言:‘此非法羯磨,我不忍与见不欲。 ’三说已,不得至四。 此即六和中,见不同也。 余者,与如法欲已,舍去。 若非法断事,不遮不与欲及不欲者,越毗尼。 若自念言,随其业行,如火烧舍,但自救身,得护心相应者无犯。 ” 济缘记释云:“第七,标中,律出其人者,但云得诃人诃故。 前之六种,并依律注;后既阙文,故引人解,即相传也。 释中,初科三位,初人唯是,即善比丘。 二法通是非。 三合明中,非人者,即前所简不得诃人。 去住即约秉法止不止也。 如人诃者,准前四句,二人得诃;然今且据后善比丘;故下但指第四句耳。 次引文中,母论有二,前明应止。 持律行净即得诃人。 说言等者,即诃止之诃。 后明不应止,即如法也。 ……四分,即准小界,反显同界成诃。 僧祇中,初明诃欲。 若非下,二示开制。 初中又三,初明可遮。 有力谓具道德者。 前下,二在众不欲。 目对心乖,名见不欲。 制不趣尔,须择同意。 词须三说,即对三人。 不至四者,恐各成众,令僧破别。 如钞引云,当语傍人言,此非法制,止得三人是也。 止下,疏家点示。 余下,三说欲起去。 彼律具云,若作非法制,应诃令止;不者当说如法欲已舍去。 此但意乖,望前为难,故云余者。 开制中,初明违制。 不依上三,通得吉罗。 若自下,次明开法。 护他之心,称实言喻,故曰相应。 ”(业疏记卷六·二一·二○) 发布时间:2025-05-21 01:33:37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dict/479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