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说戒略法 内容: 亦名:略说戒法子题:略取、僧常闻、略却随机羯磨·诸说戒法篇:“略说戒法。 佛言,若王、贼、水、火、病、人、非人、恶虫及有余缘者,若床座少、露湿、天雨、布萨多夜已久,或[斗@斫]诤说法等夜久者,略说戒。 五分僧祇,并为多缘开听略说。 说前方便一如广法。 随缘缓急,广略说之,律中具有三五略说,随缘远近,文非明了。 今依毗尼母论云,若说序问清净讫,应言:‘诸大德,是四波罗夷法僧常闻。 十三僧伽婆尸沙乃至众学,并云:诸大德,是众学法僧常闻;诸大德,是七灭诤法,半月半月说戒经中来。 ’已下依文广说。 若难卒至,应随到处云,已说至某处,余者僧常闻。 若难缘逼近,不得说序者,僧祇云:‘诸大德,今十五日布萨时,各正身口意,莫放逸。 ’便各各随意去。 律本至布萨日不得不说。 若无者,应说法诵经亦得。 ”(随机羯磨卷下·一○·六)羯磨疏·诸说戒法篇:“今有行略而无法式。 就缘缓急,故须称时为要也。 (一、常途寒热法)常途寒热,容所叙致;可广始终,而略中广也。 (二、正诵卒难法)若诵至随戒,难卒排门;不可转诵,或加执缚。 当言余者僧常闻,掷身走出也。 (三、将诵卒难法)僧祇所引者,据将欲说而难卒至。 故正身口,亦是大意也。 ”济缘记释云:“三种略中,初科,初斥非。 就下,示法。 初通叙略法之要;常下,正释所出之法。 意谓临时缘来,即须戒师观缘而略。 今依母论,乃是冬夏寒热等缘,预先备拟之法,故曰容所叙致。 可广始终者,始即前序,终即灭诤下文;既非急难,容可广也。 而略中广,即中间七篇,略题篇目,是所略也。 是则前后自广,中间名略。 问:‘七灭诤为通略否? ’答:‘八篇皆略,何有不得? 准如尼钞,灭诤亦略。 ’‘若尔,文何不略? ’答:‘母论略缘但止众学;又灭诤不长,容可广说,引起后结。 所以存之。 有谓末世诤多,此篇为要者谬矣。 ’问:‘事钞分略却、略取;今文明略,为却为取? ’答:‘一言略者,则兼却、取。 如云诸大德是四夷法,即取篇名,为略取也;僧常闻者,略去戒条而不说者,为略却也。 钞云,略取,谓取诸八篇题首,略却谓诸篇种类是也。 自余妄说,具如资持所破。 ’二中,谓已在座,正欲说广;王贼等至,故开略说。 前说过者,自名为广;余者常闻,止是略却。 或可余者为略取,僧常闻为略却。 三中,僧祇将说难至,谓作白竟,但云各正身口意。 制说在此,故是大意。 若在白前,后须重说。 ”(业疏记卷一九·三二·四)(请参阅附录三‘略诵四分戒本菩萨戒本法’二一一页) 发布时间:2025-05-21 01:31:48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dict/479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