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说戒识疑同犯开白忏 内容: 亦名:说戒须忏净子题:灭业、无学尚酬往因、定业不转至佛犹偿戒本疏·释戒经序:“识疑同犯开白忏者,罪据覆藏,对众陈情,白告悔断,同大忏也。 (一、明业本难亡)何以得知者? 以凡造过,集谛所收;知苦断集,见道便克。 岂有自言,便净斯业? (二、示律忏分齐)今诸戒首令忏已闻者,既悔前罪,断后相续,露过现前,于心无隐,便同净用,得预闻持。 不论往业招生增惑。 (三、对理观辨异)此但事悔伏业而已。 终须行净,深见我倒;知我倒本,相等虚空,但有妄缘,故缠三有。 审见此理,明白无疑,分得正见,方倾苦趣。 若此之悔,名为灭业。 业何可灭? 障不招生,故名灭矣。 乃至无学,尚酬往因,如身子婴病、目莲遭苦,可以类通,想不迷矣。 ”行宗记释云:“开白中,初科,罪据覆藏者,由覆成过,露则无故。 同大忏者,不异上篇众法悔故。 白文如羯磨;识罪白已即净,疑罪后决重忏;又偷兰已下诸篇皆灭,不开上二。 次征意中,初科,初句征。 以下,释。 集谛,世间因也。 见道即初果。 此明至圣方断集业;凡夫口陈,岂能即断? 意显律忏不明业理,故可忏净。 次科,初明忏净所以。 律忏宗旨,此文极显。 不下,示教分齐。 业即业道,招生即苦道,增惑即烦恼道,此三心行,判归化教;律据违制,故非所论。 三中初二句蹑上律忏。 终下,发后理忏,初示理观。 且据小宗性空观析见无我理。 相空唯识,具在事钞。 我倒本者,即是无我,故举虚空为喻。 审下,判位。 言分得者,即内凡以上,不生恶道。 若此下,结示,初明行胜。 前但事伏,此理灭故。 业下,转释灭义。 不招生者,但无总报,不无别报。 定业不转,至佛犹偿;是故学人好自观察,常以善缘熏练心识,勿谓无罪。 业理灼然,华严偈云:‘假使百千劫,所作业不忘,因缘遇会时,果报还自受。 ’佛言真实,无得自欺。 乃下,引示。 大论,舍利弗患风疾;增一,目连乞食,为梵士所打,骨肉烂尽。 皆谓酬往业。 据此可知理忏不灭。 ”(戒疏记卷三·二一·一○) 发布时间:2025-05-21 01:31:28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dict/479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