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覆藏比丘罪戒结犯分齐 内容: 亦名:覆他粗罪戒结犯分齐子题:余罪、余人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律中,若知他犯粗罪,小食知,至食后说吉。 食后知,初夜说;初夜知,中夜说;一切吉罗。 若中夜知,至后夜欲说而未说,明相出,堕。 除粗,覆余罪。 自覆罪。 除尼,覆余人罪者。 一切吉罗。 ”资持记释云:“引律明犯,初约昼夜各分时限,递明知说。 故知露罪制在半日之内。 问:‘小食时知,食后不说,复有罪不? ’答:‘约义以求,初夜中夜不说皆吉,并是方便;若论犯堕,须约明相;文中结堕,因前次第,且据中后夜耳。 ’除下,次明所覆轻重。 余罪即下三篇。 自下,三简自他不同。 疏云,覆他名重而治轻但悔本罪;自覆名轻而治重覆残行别住,余篇并先悔。 又云,覆他有本,故重制令露,以戒净故释上有本;自覆本坏,不须重制等。 除尼下,四简余众。 覆尼同僧,此论轻罪,故简除之。 余人即三众也。 ”(事钞记卷二四·五○·一八) 发布时间:2025-05-21 01:28:00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dict/478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