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迦絺那衣受舍时限 内容: 亦名:受迦絺那衣时、舍迦絺那衣时 子题:功德衣七月十六日受十二月十五日舍 行事钞·自恣宗要篇:“(一、约本宗以明)四分云,安居竟,应受功德衣。 则前安居人,七月十六日受,至十二月十五日舍。 故文云,齐冬四月舍。 如是乃至八月十五日,日日亦得受衣。 故文云,即日来,不经宿者。 谓即得衣日即受,不得经宿等。 (二、引他部为证)故十诵云,若月一日犹是七月十六日也,得衣即日受;若二日三日,乃至八月十五日,亦尔。 五分,受有三十日,舍亦三十日。 彼但得四月利,不同四分五月利也。 毗尼母云,七月十六日应受。 若事缘不及,乃至八月十五日,过是不得。 舍中,亦齐五月满已,羯磨舍。 七月十六日受者,得百五十日利;八月十五日受者,得百二十日利;中间转降,可以比知。 ”(事钞记卷一三·二九·六) 发布时间:2025-05-21 01:23:56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dict/477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