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食存五观 内容: 亦名:正食五观子题:四种受用利养、受用利养四种、盗用、负债用、子物用、己物用、食有三种、美食乐受、恶食苦受、中食舍受、四观、鍉、鍉鍉看、计功多少量他来处、自忖己身德行、施堕、施持戒者果报大、防心离过、食有三种、上食起贪、下食生瞋、中膳起痴、正事良药观、为成道业观、五观、观食、观身、观心随机羯磨·衣药受净篇:“正食五观。 初计功多少,量药来处;二、自知行德,全缺应供;三、防心离过,贪等为宗;四、正事良药,为疗形苦;五、为成道业故。 ”(随机羯磨卷下·五·七)羯磨疏·衣药受净篇:“(一,通标述意)作观者,略为五门。 比丘受用衣食房舍卧具事者,必行观察。 如母论云,利根比丘所得利养,随口随着,随入出时,一一作念;不作念者,为施所堕。 若钝根者,一食作念。 如是不能,能施所施,并施所堕。 若不行者,腹破食出;由有来报,故不即也。 余引钞中对施兴治明之。 (二,牒文别释)初、计功者。 如僧祇云,计此一粒,百功乃成。 智论云,初耕下种,耘治刈获,乃至钵中;计一钵食者,作夫流汗,食少汗多。 智者如何不思缘起? 二、自量者。 如善见云,有四种受用利养:一、者盗用,二、负债用,三、子物用,四、己物用。 不观而食,破戒受施,如初人也;持戒第二;七学人者,如第三人;至无学果受利养者,方如己物。 智论云,出家比丘受食无观,嗜美心坚,死入铜橛地狱;丸浆二苦,动经无数。 三、防心过者。 成论云,现见众生在不净中生,不在磐石中者,由贪嗜味过故。 然食有三种,谓好、恶及中庸也。 因于三境,便生三想,次生三受,后生三行,便结集苦。 如美食乐受,后起贪行;恶食苦受,后起瞋行;中食舍受,后起痴行。 便趣三道,地狱饿鬼及畜生也。 必要起观,三恶不生。 行业不欺,自感善恶。 故俗谚云,祸福无门,惟人所召,诚有由矣。 明了论中,应生四观:一、离食醉过,二、离喜乐过,三、离好过,四、离庄严身过。 多发贪染,故偏举治之。 四、如良药者。 但得支身,以除饥渴;有力无事;令身安稳转载而已;余何所求? 故经说言,是身犹如车,好恶无所择,香油及臭脂,等同于调滑是也。 五、为成道业者。 佛立观意,食为修道。 若行凡福,非出世意。 何则? 轮王十善,福化故也。 如持世云,若不为除灭我慢诸烦恼者,不许受人一杯之水,何况余施? 文中广列,至时引用。 (三,结诰行用)(一、对境兴治)岂唯口说? 必在擎钵前胸(胸),注精观食。 心闷沸涌者,知叵耐也。 合眼少时,待定方进;鍉鍉预看,然后内口。 何心故内? 知贪嗜者,须臾吐之,眼不欲见;何况流泻,臭秽难堪。 此不足贪。 但痴不觉。 若得恶食,待瞋心歇,然后啖之。 此母论解。 若不行观,罗刹夺去。 后充饱竟,乃忆前观;此业已成,徒悔无益。 必须预觉,何事迷耶? (二、极言激励)言略事广。 会在临食,方知分量是何位也。 大丈夫既不能造大过入地狱,岂为一口食而陷没耶? 受苦是因,而所为极弱矣。 ”济缘记释云:“明作观,通标中,初叙四事。 如下,引文示,初明须作。 随口对食,随着对衣,出入对房,文略卧具。 利根念强,故不暂间;钝人易忘,但制初时。 ……结诰中,初科,初示法。 擎钵前胸,示其仪也。 注精观食,摄心在境也。 心闷沸涌者,贪嗜盛也。 知叵耐者,治力不加也。 合眼待定,渐渐制也。 鍉即钵器;鍉鍉看者,别别观也。 内即入也。 何心内者? 离三心四过也。 知贪嗜者,犹未调也。 上吐下流,后可恶也。 上对美味。 若下,对恶食也。 此下,引文证。 罗刹喻三心。 食后方观,不可追也。 次科,初令自省。 余时则高谈莫及,对食乃抑制难平;显是下凡,自可知也。 大下,次示激励。 一等造恶,受苦不辞;反为口腹,长劫堕狱。 所为极弱者,悲其鄙劣也。 ”(业疏记卷一九·五·一二)行事钞·对施兴治篇:“今故约食时立观。 以开心道。 略作五门,明了论如此分之。 初,计功多少,量他来处。 智论云,思惟此食。 垦植耘除,收获蹂治,舂磨洮沙,炊煮乃成;用功甚多。 计一钵之食,作夫流汗,集合量之,食少汗多。 须臾变恶。 我若贪心,当堕地狱啖烧铁丸。 从地狱出,作诸畜生,偿其宿债;或作猪狗,常啖粪除。 故于食中应生厌想。 僧祇云,告诸比丘,计此一粒米,用百功乃成,夺其妻子之分,求福故施。 云何弃之? 二,自忖己身德行。 毗尼母云,若不坐禅、诵经,不营佛法僧事;受人信施,为施所堕。 若无三业,知故而施,俱为施堕。 比丘强饱食施主食,憍慢意或自食己食,强饱过分,为施所堕。 以其食亦从施主得故。 何以故? 佛长夜中常叹最后限食。 谓末后减口食。 施持戒者,能受能消;施持戒果报大,破戒果报少。 如是呵责,如上律文。 足食已,更强食者,不加色力,但增其患;故不应无度食。 三,防心离过。 明了论疏云,律中说出家人受食,先须观食,后方得啖。 凡食有三种:上食起贪,应离四事:一、喜乐过,贪着香味,身心安乐,纵情取适故;二、离食醉过,食竟身心力强,不计于他故;三、离求好颜色过,食毕乐于光悦胜常,不须此心;四、离求庄严身过,食者乐得充满肥圆故。 二者下食便生嫌瞋,多堕饿鬼,永不见食。 三者中膳不分心眼,多起痴舍;死堕畜生中,作诸啖粪乐粪等虫。 初贪重故,并入地狱。 且略如此。 反此三毒,成三善根,生三善道。 谓无贪故生诸天中,下二可知。 四,正事良药观分二:为除故病,饥渴不治,交废道业;不生新病,食饮减约,宿食消灭。 又以二事为譬,初如油膏车,但得转载,焉问油之美恶;二欲度险道,有子既死,饥穷饿急,便食子肉,必无贪味。 五,为成道业观三种:一、为令身久住故;欲界之身,必假抟食,若无不得久住,道缘无托故。 二、为相续寿命;假此报身假命,成法身慧命故。 三、为修戒定慧;伏灭烦恼故。 持世云,若不除我倒;此是外道,不听受人一杯之水。 佛藏亦尔。 必厌我倒;于纳衣粗食,不应生着。 ”资持记释云:“欲明观法,先知大纲。 五即所观之境,观即能思之心;境事是别,略列五种,心观该通,无非厌治;以通贯别,能所合称,故云五观。 然心随境起,境立心明,故今论观但分前境。 境虽有五,总束为三,初即观食,二是观身,三并观心;从疏至亲,观法次第。 凡临供施,历观此五,妄情暂伏,可用进口;不然纵毒,即是秽因,殃坠三涂,终因一食。 可不慎哉! ”(事钞记卷三五·三二·二○) 发布时间:2025-05-21 01:19:19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dict/475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