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俱有因 内容: 【俱有因】 p0924 瑜伽五卷十二页云:俱有因者:谓摄受因一分。 如眼、于眼识,如是耳等、于所余识。 二解 如助伴中说。 三解 俱舍论六卷二页云:如是已说能作因相;第二俱有因相云何? 颂曰:俱有互为果,如大相所相,心于心随转。 论曰:若法、更互为士用果;彼法、更互为俱有因。 其相云何? 如四大种、更互相望,为俱有因。 如是诸相、与所相法,心与心随转,亦更互为因。 是则俱有因。 由互为果,遍摄有为法,如其所应。 法与随相,非互为果。 然法与随相,为俱有因。 非随相于法。 此中应辩何等名为心随转法? 颂曰:心所二律仪,彼及心诸相,是心随转法。 论曰:一切所有心相应法,静虑无漏二种律仪,彼法及心之生等相,如是皆谓心随转法。 如何此法、名心随转? 颂曰:由时果善等。 论曰:略说由时果等善等,故说此法、名心随转。 且由时者;谓此与心、一生住灭,及堕一世。 由果等者:谓此与心、一果异熟,及一等流。 应知此中前一后一,显俱显共,其义不同。 由善等者:谓此与心,同善不善无记性故。 由此十因、名心随转。 此中心王、极少犹与五十八法为俱有因。 谓十大地法、彼四十本相心、八本随相、名五十八法。 五十八中、除心四随相,余五十四、为心俱有因。 有说:为心因唯十四法。 谓十大地法、幷心本相。 此说非善。 所以者何? 违品类足论所说故。 如彼论言:或有苦谛,以有身见为因,非与有身见为因。 除未来有身见、及彼相应法,生老住无常,诸余染污、苦谛。 或有苦谛、以有身见为因,亦与有身见为因。 即所除法。 有余师不诵及彼相应法。 迦湿弥罗国毗婆沙师言:彼文必应作如是诵。 或应凖义知说有余。 诸由俱有因故成因,彼必俱有。 或有俱有、非由俱有因故成因。 谓诸随相、各于本法。 此诸随相、各互相对。 随心转法、随相于心。 此诸随相、展转相对,一切俱生有对造色,展转相对,少分俱生无对造色,展转相对,一切俱生造色大种、展转相对,一切俱生得与所得、展转相对;如是等诸法、虽名俱有;而非由俱生因故成因。 非一果异熟、及一等流故。 得与所得、非定俱行。 或前、或后、或俱生故。 如是一切、理且可然。 而诸世间、种等芽等、极成因果相生事中,未见如斯同时因果。 故今应说:云何俱起诸法聚中有因果义? 岂不现见灯焰灯明,互影同时,亦为因果? 此应详辩。 为即灯焰与明为因? 为由前生因缘和合,焰明俱起,余物障光明、而有影现? 如何说此影用互为因,理不应然。 随有无故。 善因明者、说因果相言:若此有无,彼随有无者;此定为因,彼定为果。 俱有法中,一有、一切有,一无、一切无。 理成因果。 俱起因果,理且可然。 如何可言互为因果? 即由前说,此亦无违。 若尔;如前所说造色互不相离,应互为因。 如是造色与诸大种,心随相等与心等法、皆不相离,应互为因。 若谓如三杖互相依住,如是俱有法、因果义成;此应思惟:如是三杖、为由俱起相依力住? 为由前生因缘合力,令彼三杖、俱起住耶? 又于彼中、亦有别物;绳钩地等、连持令住。 此亦有余同类因等。 是故俱有因义得成。 四解 大毗婆沙论十六卷十六页云:云何俱有因? 答:心与心所法、为俱有因。 心所法、与心、为俱有因。 问:何故前相应因中,不说心;今俱有因中,即说心耶? 答:平等义,是相应因义。 心王是胜,与心所法、等义不显;故不说心。 办一事义、是俱有因义。 心心所法、办事义同;故今说心。 此中心者,即一切心。 心所法者,亦一切心所法。 如其所应,展转为俱有因。 如彼广说。 又十七卷十一页云:问:俱有因、以何为自性? 答:一切有为法。 已说自性;所以今当说。 问:何故名俱有因? 俱有、是何义? 答:不相离义、是俱有义,同一果义,是俱有义。 相随顺义,是俱有义。 此俱有因,定通三世;有士用果。 五解 入阿毗达磨论下十三页云:诸有为法、更互为果,或同一果,名俱有因。 如诸大种,所相能相,心心随转,更互相望。 二因别者;如诸商人,更相助力,能过险路,是俱有因。 诸所饮食,展转同义,是相应因。 心随转者:谓诸心所、及诸静虑无漏律仪诸有为相,以彼与心、俱堕一世一起一住一灭一果一等流一异熟因善因不善因无记;由此十因,名心随转。 六解 发智论一卷十一页云:云何俱有因? 答:心与心所法为俱有因。 心所法与心为俱有因。 心与随心转身业语业为俱有因。 心与随心转不相应行为俱有因。 随心转不相应行与心为俱有因。 复次俱生四大种展转为俱有因。 是谓俱有因。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08:19:52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dict/2376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