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眼界 内容: 【眼界】 p0997瑜伽五十六卷八页云:问:何等是眼界? 答:若眼未断;或复断已,命根摄受。 如眼界,乃至意识界、及法界一分、当知亦尔。 二解 法蕴足论九卷十七页云:云何眼界? 谓如眼根。 三解 大毗婆沙七十一卷八页云:问:眼界云何? 答:诸眼于色、已正当见,及彼同分;是名眼界。 已见色者:谓过去眼。 正见色者:谓现在眼。 当见色者:谓未来眼。 及彼同分者:此国诸师、说有四种。 一者、过去彼同分眼。 谓眼界不见色已灭。 二者、现在彼同分眼。 谓眼界不见色正灭。 三者、未来彼同分眼。 为眼界不见色当灭。 四者、未来毕竟不生眼界。 外国诸师、说有五种。 三如前说。 未来毕竟不生眼界、分为二种。 一、有识属眼界,二、无识属眼界。 旧外国师、同此国说。 旧此国师、同外国说。 诸见色眼、于自有情,名同分眼。 于余有情,亦名同名。 诸不见色眼、于自有情,名彼同分眼。 于余有情,亦名彼同分。 有作是说:诸见色眼、于自有情,名同分眼。 于余有情、名彼同分。 诸不见色眼、于自有情,名彼同分眼。 于余有情,亦名彼同分。 复有说者:诸见色眼、于自有情,名同分眼。 于余有情,非同分、亦非彼同分。 诸不见色眼、于自有情,名彼同分眼。 于余有情,非同分、亦非彼同分。 彼不应作是说。 云何有眼而非同分非彼同分。 应作是说:于三说中,初说应理。 问:岂用他眼能见色耶? 答:谁说能用他眼见色。 问:若无能用他眼见色;如何有情自见色眼、于余有情,亦名同分? 答:以有用眼、根恒定故。 眼界用者、谓能见色。 如眼于色有用已灭,说为同分;于自于他,此同分名,恒无改转。 虽无能用他眼见色;而有用眼、恒名同分。 正灭、当灭、应知亦尔。 问:同分眼、能见色;彼同分眼、不能见色。 云何见色眼、是不见色眼之同分;不见色眼、是彼见色眼之同分耶? 答:彼此二眼、互为因故。 谓见色眼、与不见色眼为因。 不见色眼、亦与见色眼为因。 复次彼此二眼、互相生故。 谓见色眼、能生不见色眼。 不见色眼、复能生见色眼。 复次彼此二眼、互相引故。 谓见色眼、能引不见色眼。 不见色眼、复能引见色眼。 复次彼此二眼、互相转故。 谓见色眼、能转不见色眼。 不见色眼、复能转见色眼。 复次彼此二眼、互相续故。 谓见色眼、能续不见色眼。 不见色眼、复能续见色眼。 复次见色眼、与不见色眼、俱一界摄,俱一处摄,俱一根摄,同一见性;故见色眼、是不见色眼之同分。 不见色眼、复是彼见色眼之同分。 如眼界,耳鼻舌身界、亦尔。 同分彼同分品类差别、皆相似故。 四解 品类足论二卷十三页云:眼界云何? 谓眼于色,已正当见;及彼同分。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08:17:33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dict/235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