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善等三业互对有果之数 内容: 【善等三业互对有果之数】 p1150俱舍论十七卷十页云:已总分别诸善有果;次辩异门业有果相。 于中先辩善等三业。 颂曰:善等于善等,初有四二三。 中有二三四。 后二三三果。 论曰:最后所说、皆如次言。 显随所应、遍前门义。 且善不善无记三业、一一为因,如其次第,对善不善无记三法,辩有果数。 后例应知。 谓初善业、以善法为四果;除异熟。 以不善为二果;谓士用及增上。 以无记为三果;除等流及离系。 中不善业、以善法为二果;谓士用及增上。 以不善为三果,除异熟及离系。 以无记为四果;除离系等流。 云何谓遍行? 不善及见苦所断余不善业、以有身见边执见品诸无记法、为等流故。 后无记业、以善法为二果。 谓士用及增上。 以不善为三果。 除异熟及离系。 等流云何? 谓有身见边执见品诸无记业、以诸不善为等流故。 以无记为三果。 除异熟及离系。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08:12:56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dict/230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