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极微常住不得成立 内容: 【极微常住不得成立】 p1199显扬十四卷二十页云:复次计极微常、不应道理。 何以故? 颂曰:常、造、不应理。 由二三因故。 财、有情增上;极微非常住。 论曰:所计极微,常性造作,俱不应理。 云何常性不应道理? 由二因故。 汝极微性、为由细故,性是常住? 为由异类,性是常耶? 若由细者;细羸劣故;不应常住。 若由异类者;此相不可得。 从非地等、造地等物。 不应道理。 云何造作不应道理? 由三因故。 一、由方所,二、由因缘,三、由自体。 云何由方所故造作不应道理? 谓从极微造作粗物、为过彼量? 为不过耶? 若不过者;粗质碍物,应如极微,不可执取。 又复世间不见质碍不明净物,同在一处。 故不应理。 若过彼量者;过量之处粗质碍物,非极微成,应是常住。 若复计有余极微生;是则极微应非常住。 云何由因缘故? 谓若汝计由和合性为因缘故,建立余物令和合者;此和合性、为生已能作因缘? 为未生耶? 若生已者;所和合物,和合已后,无有少异和合性可得故。 不应理。 若未生者;则无体性。 无体为因,不应道理。 云何由自体故? 此极微性、造粗物时,不应如种生芽。 如种极微、应灭坏故。 不应如乳。 极微应变异故。 不应如陶师。 极微勤劬、不可得故。 是故造作、不应道理。 虽无常住极微;而有劫初器世间等受用物生诸有情业增上力故。 不由极微。 是故极微常住、不应道理。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08:12:18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dict/229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