展转相教
发布时间:2025-05-21 10:33:44 | 来源:地藏孝亲网
戒本疏·十三僧残法:“我教彼修已未之善;彼教我修曾当两福。彼我互为,故曰相教也。”(戒疏记卷一○·一二·一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