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宗记·释四波罗夷法:“酒十过者:一、颜色恶,二、少力,三、眼视不明,四、现瞋恚相,五、坏业资生,六、增疾病,七、益[斗@斫]讼,八、无名称,九、智慧少,十、命终堕三恶道。”(戒疏记卷五·七二·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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