饮酒戒制重之意
发布时间:2025-05-21 01:17:56 | 分类: | 来源:地藏孝亲网

资持记释云:“初句通标制重。能下,举事别释有三。初成逆业,破僧立佛醉者人必不信,所以除之。二、能破戒,一切者,总收五、八、十、具。彼论云,有人饮酒,淫母、盗鸡、杀人,人问皆云不作即妄语也,四戒尚毁,余则可知。良以昏神乱思,放逸之本。沙门大患,可不然乎?三、余众恶者,谓非戒所摄三不善业也。”(事钞记卷二四·三一·一○)

提示:您可以通过浏览器菜单选择"文件 → 打印 → 另存为 PDF"来保存本页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