烦恼境界
发布时间:2025-05-20 14:41:26 | 来源:地藏孝亲网

【烦恼境界】 p1191

集论四卷九页云:何等境界故?谓一切烦恼、还用一切烦恼为所缘境;及缘诸烦恼事。又欲界烦恼、除无明见疑,余不能缘上地为境。上地诸烦恼、不能缘下地为境。已离彼地欲故。又缘灭道谛诸烦恼、不能亲缘灭道为境。唯由依彼,妄起分别,说为所缘。又烦恼有二种。谓缘无事、及缘有事。缘无事者:谓见及见相应法。所余烦恼、名缘有事。

提示:您可以通过浏览器菜单选择“文件 → 打印 → 另存为 PDF”来保存本页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