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五母悲哀 内容: 下附征事六则 五母悲哀(出自《五母子经》) 【原文】昔有沙弥,年七岁,出家得道,自识宿命。 因叹曰,吾之一身,累五母悲恼。 为第一世母子时,邻家亦生,我独短命,母见邻子长成,即生悲恼。 为第二母子时,我复早夭,母若见人乳儿,即生悲恼。 为第三母子时,十岁就亡,母见他儿饮食类吾,即生悲恼。 为第四母子时,未娶而死,母见同辈娶妇,即生悲恼。 今当第五世,七岁出家,我母忆念,复生悲恼。 五母聚会,各说其子,咸增哀苦。 吾念生死轮回如此,当勤精进修道。 [按]父母一生精血,大半为人子耗尽。 而怀胎十月,乳哺三年,以及推燥就湿之苦,则为母者尤甚。 自顾不肖形骸,遗累于亲者甚多,报答于亲者甚少。 吾从无量劫来,所饮母乳,多于大海之水。 大小便利,污及于亲者,多于大海之水。 甚至生而不寿,累亲哭泣,所出目泪,亦多于大海之水。 凡此皆因生死轮回,展转投胎之故也。 纵使世世尽孝,得亲欢心,终不若不累其亲之为愈矣。 孔子谓听讼犹人,必使无讼。 不其然乎。 【译白】从前有位沙弥,年方七岁,出家修行得道,能知自己前生事。 因而感叹说:“我之一身,累及五位母亲悲痛苦恼。 为第一母的孩子时,邻家也生孩子,我独短命而死,母亲见到邻家孩子长大,即生悲恼。 为第二母的孩子时,刚生不久,我即夭亡,母亲见到他人喂孩子奶,即生悲恼。 为第三母的孩子时,我活到十岁就死了,母亲见到他人孩子吃饭时颇像我,即生悲恼。 为第四母的孩子时,我未到结婚年龄就死了,母亲见到我的同辈娶妻,即生悲恼。 今当第五世,我七岁就出家了,母亲想念我,又生悲恼。 五位母亲都还健在,有一天偶然聚会,各自诉说其子,都悲哀痛苦不已。 我想到生死轮回如此可怕,自当更加勤奋精进修道。 ”[按]父母一生的精力血汗,多半为子女耗尽。 至于十月怀胎、三年乳哺以及把孩子移到干燥的地方,自己睡在孩子尿湿的位置,如此种种,可见当母亲的更是辛苦。 我这具不争气的形体,给双亲带来的劳累太多,而对双亲的报答却很少。 我从无量劫以来,所饮过的母亲的乳汁,多过大海之水。 污及父母身上的大小便,多过大海之水。 甚至生下来短命而死,害得双亲哭泣,其所流之眼泪,也多于大海之水。 所有这些,都因生死轮回、辗转投胎之缘故。 纵使世世克尽孝道,博得双亲欢心,终究不如不劳累双亲为更好啊! 孔子说:“审理争讼,我也能做到与他人一样公正。 必须使人不发生争讼才最好啊! ”不正是同样的道理吗? 摘自安士全书《文昌帝君阴骘文》广义节录:五母悲哀 发布时间:2020-12-22 04:37:47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book/7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