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主为画像 内容: 主为画像(出自《功过格》) 【原文】顺治初年,青阳吴六房之仆吴毛,持戒修善,念佛从不绝。 值左氏兵渡江,举家避出,独吴代主守宅,被贼七枪而死。 其弟来看,又复醒曰,我有宿业,当受猪身七次,因斋戒力,以七枪散怨,从此径往西方矣。 后其主恍惚见彼,前后幢幡,曲躬告曰,吾吴毛也,缘到天界,偶过此。 言讫不见。 主为画其像,而敬礼焉。 [按]以七枪易七猪,所谓重报轻受也,结其前案也。 以念佛而往生,所谓转凡入圣也,基其后果也。 【译白】清朝顺治初年,安徽青阳县吴六房的仆人吴毛,平常持戒修善,念佛不间断。 时值左良玉带兵渡过长江,吴六房全家出外避难,唯留吴毛替主人守屋,被贼兵刺了七枪而死。 其弟来看他,他又苏醒过来,说:“我因前世罪业,原当转投猪身七次,因我今世受持斋戒之功德力,以七枪消除了怨债,从此径直往生西方了。 ”后来其主人恍惚见到吴毛,前后皆有幢幡,吴毛躬身告诉主人说:“我是吴毛,因到天界,偶然路过这里。 ”说完就不见了。 主人画下他的像,对其恭敬礼拜。 [按]以七枪取代七世受猪身,此便是所谓的重报轻受,即此了结前生业报。 因念佛而往生净土,诚所谓转凡入圣,修因正为当来证果啊! 摘自安士全书《文昌帝君阴骘文》广义节录:主为画像 发布时间:2020-12-22 03:53:43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book/77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