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沙弥威仪一卷 内容: 小乘律·第1158部沙弥威仪一卷宋天竺三藏求那跋摩译沙弥威仪已受沙弥十戒。 为贤者道人。 次教之当用。 渐积从小起。 当知威仪施行。 应当知和上几岁三师名字。 当教识知初受戒时岁日月数。 当知事和上有几事。 亦当知随事阿阇梨有几事。 亦当知给杨枝澡水有几事。 亦当知授袈裟摄持钵有几事。 亦当知捉锡杖持履有几事。 与和上阿阇梨俱应请时。 若至国王家时。 若至迦夷罗越家时。 若至婆罗门家时。 若连坐饭时。 若别坐饭时。 若俱入城乞食时。 若俱还至故处时。 若日晚过止水边饭时。 若共于树下饭时。 若自先去往相待时。 若合钵食时。 转贸钵时。 若其对饭时。 若前后饭时。 若饭已澡漱时。 若澡钵去时。 若当具知给众僧作直日时。 有当知有几事。 年满二十欲受戒时。 习悉当知之。 设为贤者。 比丘所问不具对者。 不应与具足戒。 何以故。 作沙弥乃不知沙弥所施行。 沙门事大难作甚微妙。 贤者沙弥卿且去。 熟学当悉闻知。 乃应授具足。 所以卿不知沙弥事悉者。 俱来谛知身善故。 不知不伏意耳。 而返欲返受具足戒。 今授卿具足戒人。 谓佛法易行沙门易作。 不知佛道致深罪福运行法律交互。 以是日中数相之。 是故当先问。 设其主具对能如法者。 三师易得。 师教沙弥有五事。 一者当敬大沙门。 二者不得唤大沙门字。 三者大沙门说戒经不得盗听。 四者不得求大比丘长短。 五者大比丘误时不得转行说。 是为威仪法当教行五事。 一者不得于屏处骂大比丘。 二者不得轻易大比丘于前戏笑。 效其语言形相行步。 三者见大比丘过。 则当起住若读经。 若饭时者作众事不应起。 四者行与大比丘相逢。 当止住下道避之。 五者若调戏。 若见大比丘。 即当止谢言不及。 是为施行所应尔。 沙弥事和上有十事。 一者当早起。 二者欲入户当先三弹指。 三者具杨枝澡水。 四者当授袈裟却授履。 五者扫地更益澡水。 六者当辟扫拭床席。 七者师出未还不得中舍户去。 师还逆取袈裟内襞之。 八者若有过。 和上阿阇梨教诫之。 不得还逆语。 九者当低头受师语去。 当思惟念行之。 十者出户当还牵户闭之。 是为事和上法。 沙弥事阿阇梨有五事。 一者视阿阇梨一切当如视我。 二者不得调戏。 三者设呵骂汝不得还语。 四者若使出不净器不唾不得怒恶恚。 五者暮宿当按摩之。 是为事阿阇梨法也。 沙弥事师当早起具杨枝澡水有六事。 一者断折杨枝当随度。 二者当破头。 三者当澡使净。 四者当易故宿水。 五者当净澡罐。 六者当满中水持入。 不得使有声。 是为给杨枝澡水法。 授袈裟有四事。 一者当徐徐一手捉下授之。 二者当次视上下。 三者当正住持师衣已。 四者当上着肩上。 是为袈裟法。 亵袈裟有四事。 一者当视上下。 二者不得使着地。 三者当着常处。 四者覆上。 是为亵袈裟法。 持钵有四事。 一者当洗令净。 二者拭令澡。 三者带令坚。 四者不得有声。 是为持钵法。 持履有四事。 一者先抖擞之。 二者当视次比之。 三者当澡手不得便持袈裟。 四者师坐当取次比之。 是为持履法。 持锡杖有四事。 一者当取拭去生垢。 二者当取不得着地使有声。 三者师出户乃当授。 四者师出还当逆取。 若俱行若入众若礼佛当取持。 是为持锡杖法。 俱应请连坐饭时有四事。 一者若坐当离师六尺。 二者视师大嚫竟乃授钵。 三者不得先师食。 四者食已当起取钵自近。 是为连坐饭时法。 别坐饭时法有四事。 一者当立住师边。 二者教饭乃当坐去。 三者头面着地作礼。 四者去饭不得倨坐上戏。 饭已竟当至师边住。 师教还坐乃应坐。 是为别坐饭时法。 入城乞食时有四事。 一者当持师钵。 二者当随不得以足蹈师影。 三者于城外当取钵授师。 四者入城欲别行当报师。 是为行乞食法俱还至故处饭时有四事。 一者当先徐徐开户出布坐具。 二者澡师手已乃却自澡。 三者授师钵却自叉手住。 四者当预具澡豆手巾。 是为还归饭时法。 还水边饭时有四事。 一者当求净处。 二者当求草作座。 三者当取水澡师手乃却授钵。 四者师教使饭当作礼却坐。 是为水边饭时法。 止于树下饭时有四事。 一者持钵着树枝取叶作座。 二者取水还当澡师手。 设不得水求取净草授师。 三者还取师钵授师。 四者当预具净草。 净师钵已。 却熟拭钵乃去。 是为树下饭时法。 住于道中相待有三事。 一者持钵着净地作礼如事说。 二者当视日早晚。 可自还归若道上。 三者当取师钵并持随后去。 是为道中相待法。 合钵食时有三事。 一者若师钵中无酪酥浆。 当自取所得钵授师。 不受且当却住。 二者徐取钵中半饭出着树叶上。 三者却自取钵中半饭着师钵中却住。 是为合钵食时法。 转贸钵时有三事。 一者师钵中得善自取不如者便当授师。 二者师欲贸钵当让不受。 三者师坚呼贸钵当取一再食。 便当拭钵还授师。 是为贸钵时法。 对饭时有三事。 一者当授师钵乃却自饭。 二者数视师所欲得即当起取与。 三者食不得大疾。 亦不得后已起。 当复问欲得何等。 师言持去乃当持去。 是为对饭时法。 前后饭时有三事。 一者持师钵具已当却至屏处住。 听师呼声即当应之。 二者当预取澡水着一边。 三者师饭毕。 当澡师手却住师教去饭。 乃当作礼去饭。 是为前后饭时法。 饭已澡漱有三事。 一者澡漱已当先取师钵澡令清净已着树叶上。 二者却自澡钵已。 亦着树叶上。 先取师钵以手摩令澡。 内着囊中付师。 三者还自取钵拭令燥。 内着囊中带之止住。 是为澡钵时法。 澡钵去时有三事。 一者言我今欲过某许贤者某甲。 二者头面着地作礼便去。 三者独还去不得过余聚落中戏笑。 直归故处读经。 是为澡钵去时法。 沙弥入众有五事。 一者当明学。 二者当习诸事。 三者当给众。 四者当授大沙门物。 五者欲受大戒时三师易得耳。 复有五事。 一者当礼佛。 二者当礼比丘僧。 三者当问讯上座。 四者当留上座处。 五者不得诤坐处。 复有五事。 一者不得于坐上遥相呼语笑。 二者不得数起出。 三者若众僧唤沙弥某甲即当起应四者当随众僧教令。 五者若摩摩谛唤。 有所作当还白师。 是为入众法。 沙弥作直日有五事。 一者当惜众僧物。 二者不得当道作事。 三者事未竟已不得中起舍去。 四者若和上阿阇梨唤。 不得便往。 应当报摩摩谛。 五者当随摩摩谛教令。 不得违戾。 是为作直日法。 择菜有五事。 一者当却根二者当齐头。 三者不得使有青黄合。 四者洗菜当三易水令净已。 当三振去水。 五者作事毕竟。 当还扫除使净。 复有五事。 一者不得私取众僧物。 二者若有所欲取。 当报摩摩谛。 三者尽力作众僧事。 四者当扫除食堂中。 乃却布空案。 五者当朝暮扫除舍后益水。 汲水有十事。 一者手不净。 不得便用汲水。 当先澡手。 二者不得大投罐井中使有声。 三者当徐徐下罐。 不得大挑击左右着使有声。 四者不得使绳头还入井中。 五者不得持履伏井栏上。 六者不得持罐水入着釜中。 七者不得持罐置地。 八者当洗澡器令净。 九者举水入当徐徐行。 十者着屏处。 不得妨人道中。 澡釜有五事。 一者当先澡釜缘上。 二者当洗釜里。 三者当澡中腰腹。 四者当澡里底。 五者皆当三易水。 吹窖有五事一者不得。 蹲吹火。 二者不得燃生薪。 三者不得倒吹湿薪。 四者不得然腐薪。 五者不得热汤浇火灭。 扫地有五事一者顺行。 二者洒地不得有厚薄。 三者不得污溅四壁。 四者不得蹈湿上坏地。 五者扫已即当自择草分弃之。 比丘僧饭食沙弥扫地有五事。 一者却行。 二者不得掉臂手。 三者过六人止作一聚。 四者悉扫遍为善。 五者即当自手除持出弃之。 持水澡罐泻水。 有五事。 一者一手持上一手持下不得转易二者当近左面坚持直视前。 三者当视人手浇下水。 不得多亦不得少。 正当投人手中。 四者下水当去人手四寸。 不得高不得下。 当相视水多少。 设水少不能足。 一人当益不得住人手。 五者已澡手还着袈裟。 持澡盘有五事。 一者不得使盘有声。 二者当两手坚持当倚右面。 三者当随人手高下。 不得左右顾视。 四者澡盘中满当出弃之。 不得浇人前地。 五者已当过澡手还着袈裟。 手巾有五事。 一者当右手持上左手持下一头授人。 二者当去坐二尺。 不得前倚人膝。 三者当持巾不得随障人口。 四者人拭未放巾。 不得引去。 已下竟当报主若着故处。 五者已当澡手还着袈裟。 授履有五事。 一者当先抖擞去中所有。 二者当从上座起。 三者当随澡钵后示主令自识。 四者不得持左着右。 皆当下竟沙弥。 五者已竟当还澡手还着袈裟。 沙弥钵有七事。 一者钵中有余饭。 不得便取弃之。 二者欲弃饭当着净地。 三者当用澡豆若草叶。 四者澡钵不得于净地当人道中。 五者澡钵当使下有榰。 六者当更益净水。 水不远弃污溅人地。 七者欲倒弃钵中水。 当去地四寸不得高下。 拭钵有五事。 一者当澡手拭使燥。 二者当持净手巾着膝上。 三者当拭里使燥。 即当持净巾并覆着囊中着常处。 行会饭时教沙弥持钵有五事。 一者不得置地。 二者不得累使有声。 三者倩下着地。 四者人未授钵。 不得持钵置案上。 五者不得从人后授钵。 当正从前。 亦不得众中。 视师饭已。 当起取钵还坐。 沙弥为师持书行答谢人有七事。 一者当直往。 二者当直还。 三者当识师所语。 亦当识人报语。 四者不得妾有所过。 五者若有所借。 不得止留宿。 六者不得调譺。 七者行出当有法则。 沙弥给众僧使未竟。 不得妄入。 大沙门户有三事得入。 一者和上阿阇梨暂使往。 二者若倩有所取。 三者自往问经应得入。 欲入户有七事。 一者当三弹指乃得入。 二者不得当人道作。 三者不得妄说他事。 四者当叉手如法说。 五者教倨不得交脚。 六者不得调譺。 七者不得障人先欲出。 当还向牵户。 独使沙弥远出行当教上头有三事。 一者彼人问卿和上名何等。 便报言和上字某甲。 二者复问言卿和上作沙门几岁。 便报言若干岁。 三者复问卿和上何许人。 便报言某郡县人。 设复问阿阇梨名何等。 便报言字某甲。 复问卿阿阇梨年几何。 便报言年若干。 复问阿阇梨是何许人。 便报言某郡国人。 若复问贤者何许人。 便报言某郡县人。 复问贤者名何等。 便报言字某甲。 复问卿作沙弥已来几何时。 便报言已若干岁若干日月若干时节。 是为知和上阿阇梨。 亦自知时字岁日月数。 入浴室有五事一者当低头入。 二者当避上座处。 三者上座读经不得狂语。 四者不得以水更相洗。 五者不得持水浇火灭。 复有五事。 一者不得调譺。 二者不得破中盆瓮。 三者用水不得大费。 四者不得浊中澡豆麻油。 五者自出去不得止浣衣。 至舍后有十事。 一者欲大小便即当行。 二者行不得左右视。 三者至当三弹指。 四者不得迫促中人使出。 五者已至复当三弹指。 六者不得大咽。 七者不得低头视阴。 八者不得弄上灰土。 九者不得持水浇壁。 十者已当还澡手未澡不得持物。 复有五事一者不得正唾前壁。 二者不得左右顾视。 三者不得持草画地。 四者不得持火炷画地及壁。 五者不得久固。 上已当疾下去。 设逢人不得为作礼。 下道避之。 沙弥十数。 一者一切众生皆因饮食而存。 二者二谛。 三者三受。 四者四谛。 五者五阴。 六者六入。 七者七觉分。 八者八圣道。 九者九众生居。 十者十一切入。 是名十数。 沙弥。 一者发心离俗。 怀[佩-一]佩道故。 二者毁其形好。 应法服故。 三者永割亲爱。 无滴莫故。 四者委弃身命。 遵崇道故。 五者志求大乘。 为度人故。 敬白四坐大德众僧。 沙弥某甲。 合有尔许人等。 稽首和南。 盖闻道。 太阳垂晕。 则仓生蒙朗。 真尊演教有怀开悟。 崇和时众照阳圣化。 洪法之遵博晕像运。 皆僧集堂布萨说戒。 戒能灭恶。 为万善之基。 因生妙行解脱之本。 沙弥闻之踊跃欢喜。 意欲布施。 为无财宝。 且持杨枝五百净筹一千。 仰奉清众。 表心单诚。 除癊去秽。 幸烦德僧。 慈纳咒愿。 发布时间:2025-05-14 17:09:36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book/69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