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奇冤立判 内容: 下附征事二则(出自《文昌化书》)【原文】帝君曰,龟山之下,有何志清者,生二子,长曰无方,次曰良能。 长男娶侯釜女,逾年,釜疾,女请归宁,与夫偕往,而忘其所欲持归之金环。 正徘徊间,良能持环至,且言母亦有疾,望兄亟归。 兄遂嘱弟送去,而自亟返省母。 移时,嫂悔曰,吾家不数里可到,何烦叔送。 于是良能亦返。 而是夜侯家望女不至,明晨候于途,见女死而无首。 釜遂物故。 而釜家疑良能之逼嫂不从而杀也,乃控于所治。 良能不胜刑,遂诬服,将就戮矣。 时龟山神艾敏,以冤来告。 予察之,盖其夜有强贼牛资,与妻毛氏有隙,路逢侯氏,劫而逼之,取侯之衣,与毛相易。 毛与侯,年相若也。 枭毛之首藏之,弃尸于道,而私携侯氏归,故人皆莫识。 予为追毛之魂,附资之体,借资之口,吐毛之辞,自陈而得实。 于是资戮于市,女归于侯。 而良能之冤始释。 [按]肉眼但能见人之身,鬼神则能见人之心,故阳法有枉而阴谴无逃。 【译白】帝君说:“龟山脚下,有个叫何志清的人,生有二子,老大名无方,老二名良能。 老大娶侯釜女,一年后,侯釜生病,其女请求回娘家探望,丈夫无方陪其同往,而忘其所要带回娘家之金环。 正徘徊间,良能持金环追了来,对无方说:‘母亲也病了,望兄快回家。 ’无方遂嘱咐弟弟送嫂子回娘家,而自己立刻回家看母亲。 过了一会,嫂子后悔地说道:‘我家不足数里就到,何必麻烦弟弟送我。 ’于是良能也返回家。 可是当天夜里,侯家盼女不归,第二天早晨于路上等候,却发现女儿死而无头,侯釜当即悲愤而逝。 侯家怀疑是良能逼迫嫂子,嫂子不从,遭其杀害,于是告到官府。 良能受不了重刑逼供,遂含冤服罪。 将要行刑时,龟山神艾敏向我报告良能含冤事。 我经仔细询问,得知此桩冤案之始末。 原来,那天晚上有强盗牛资,与其妻毛氏吵架,一怒之下杀死其妻,刚巧于路上碰见侯氏,便劫持侯氏,并逼她脱下衣服,与死者毛氏对换。 毛氏与侯氏,二人年龄相仿。 牛资割下毛氏之头藏起来,将尸体弃于路旁而把侯氏带回其家,所以人们都认不出尸体究竟是谁。 我当即追到毛氏之魂,让它附于牛资之身,借牛资之口说毛氏之话,经他自己陈述,官府才得知事实真相。 于是牛资被斩于街市,良能之冤案终于得以平反。 ”[按]肉眼只能见人之身,鬼神则能见人之心。 所以世间犯罪之人纵使侥幸逃过阳间王法,却难以逃脱阴间的惩罚。 摘自安士全书《文昌帝君阴骘文》广义节录:奇冤立判 发布时间:2020-12-18 19:59:35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book/3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