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于公治狱,大兴驷马之门 内容: 【原文】汉于公,东海人,为县狱吏。 郡有孝妇,寡居守节,养姑甚谨。 姑恐妨其嫁,自缢死。 姑女诬告妇迫死其母,妇不能辨。 公争之不得。 孝妇死,东海旱三年。 后太守来,公白其冤。 祭孝妇墓,遂雨。 凡所平决,民皆允服。 公门坏,父老谋治之。 公曰,可高大其门,令容测马车盖。 我治狱多阴德,并无冤枉,子孙必有兴者。 后其子定国,果为丞相,封平西侯。 孙永侣,为御史大夫。 【译白】汉朝于公,东海郡郯县(今山东郯城)人,为县衙中掌理狱讼之官吏。 东海郡有位孝妇,寡居守节,待奉婆母无微不至。 其婆母恐妨碍其改嫁,上吊自杀了。 婆母之女不明实情,诬告孝妇逼死其母。 孝妇无法申辩,于公替她在衙门据理力争也不奏效。 孝妇含冤被处死后,东海一带大旱三年。 后来太守到任,询问缘故,于公替孝妇申诉其冤。 太守亲自祭祀孝妇墓,天立时大雨。 凡是于公所决断之案,百姓都很心服。 于公家门闾坏了,乡里父老提议重修。 于公说:“门闾可做得高大些,使其能容四匹车马并驾进出。 我治理狱讼公平允当,积了很多阴德,从不冤枉人,相信我的后代子孙必有发达的。 ”后来其子于定国果然当了丞相,被封为平西侯。 孙子永侣,任御史大夫。 摘自安士全书《文昌帝君阴骘文》广义节录:于公治狱,大兴驷马之门 发布时间:2020-12-18 00:57:07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book/2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