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邪淫罪报分第二 内容: 法苑珠林云,佛言邪淫有十罪,一者常虑彼夫所杀。 二者夫妇不睦。 三者恶增善减。 四者妻子孤寡。 五者财产日耗。 六者恶事常被人疑。 七者亲友诽镑。 八者广结怨家。 九者死入地狱。 十者报尽为男,妻不贞洁。 报尽为女,多人共一夫。 •八师经云,邪淫犯人妇女,或为夫主所获,临时得殃,祸及门族。 或为王法收捕,酷毒掠治。 地狱畜生,次第而受。 纵得为人,闺门淫乱。 吾见是故,不敢复淫。 •萨遮尼乾子经云,自妻不知足,好淫他人妇,是人无惭愧,受苦常无乐。 •优婆塞戒经云,若于非时,非处,非女,处女,若属自身,是名邪淫。 若属自身而作他想,属他之人而作自想,亦名邪淫。 如是邪淫,亦有轻重。 从重烦恼,则得重罪。 从轻烦恼,则得轻罪。 •涅槃经云,菩萨虽不与女人和合,然见男女随逐,便生贪著,即名毁破净戒。 •造像功德经云,佛告弥勒,有四种因缘,令诸男子,受黄门身〖阉人〗。 一者残害他形,乃至畜生。 二者于持戒沙门,瞋笑毁镑。 三者情多贪欲,故心犯戒。 四者亲近犯戒人,复劝他犯。 若有男子,先行此事,后起信心,造佛形像,不受斯报。 复有四种业,能令丈夫,受二形身〖兼具男女二根】。 一者于尊敬所,而有蒸秽。 二者于男子身,非处染著。 三者即于自身,而行欲事。 四者街卖女色,而与他人。 若有众生,曾行此事,深自悔责,造佛形像,不受此身。 (上共六章◎首二三以恶人言,四以善人言,五以出家人言,末劝其忏悔。)摘自《安士全书》欲海回狂:邪淫罪报分第二 发布时间:2021-01-08 00:15:35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book/21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