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远虑第八 内容: 【原文】家主常早起晚睡,门户谨严。 不与迎神赛会。 子女谨朴者婚嫁宜迟,流动者婚嫁宜早。 太幼勿联姻,勿过信媒妁。 勿轻以女为养媳。 有二子者丧偶勿娶,一子者宜娶妾,恐凌虐原配子女故。 少年孀妇有志者守,无力者嫁。 不畜美貌乳母。 不彰艳妾名。 奴婢不令同处食,同室卧。 不畜艳婢。 不畜俊僮。 不藏戏文小说。 不藏美女图像。 不藏乐器。 (十五条◎初防意外事,次婚嫁等事,次妾媵等事,末器玩等事。)【译白】一家之主要早起晚睡,不轻易与他人来往,看护好家门。 不参与民间迎神、游街等活动。 行为谨慎、性情淳朴之子女宜于晚婚,自制力差之子女要早日成亲。 子女年龄太小,不宜过早联姻,不可过于相信媒人。 不轻易把女儿许配给人家作童养媳。 已有两个儿子的男子,丧偶后不应再娶。 有一个儿子的男子,丧偶后只宜娶妾,若再娶妻,恐后妻虐待原配妻所生子女。 年轻寡妇有志的可以终身守节,无力守节的则应再嫁。 家中不用美貌的乳母。 不张扬美艳姬妾的名声。 男仆和婢女不在一起吃饭,不同室住宿。 不用美艳的婢女。 不用俊秀的僮仆。 不收藏戏文小说。 不收藏美女图像。 不收藏乐器。 摘自《安士全书》欲海回狂:远虑第八 发布时间:2021-01-07 05:52:14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book/2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