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勿逮妇人第五 内容: 【原文】非关大逆。 事在赦前。 有夫男者。 适欲遣嫁。 新婚之女。 临产之妇。 我将远出。 我方醉怒。 (八条◎初论事,次谅情,末审己。 ) 【译白】未犯大逆之罪。 犯罪日期在天下大赦之前。 有丈夫、儿子可以代受罪责者。 正要出嫁之女子。 刚结婚之新妇。 临产之孕妇。 自己因事将远行。 自己在醉中或在动怒。 摘自《安士全书》欲海回狂:勿逮妇人第五 发布时间:2021-01-06 19:40:14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book/20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