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释飨亲祭祖之疑 内容: 释飨亲祭祖之疑(凡六辨)【原文】问,为祀神杀生,固知不可矣。 为养亲杀生,未识亦有罪乎。 •答,殆有甚焉。 善则归亲,过则归己,人子之道也。 自则不杀,独为养亲而杀,是归过于亲矣。 假令国家法网,自不敢冒,而独可使父母冒之乎。 鬼神之福,享尽轮回。 岂父母之福,享之不尽乎。 倘父母不持斋,用三净肉可也,或求肆中熟食可也。 倘谓必出于杀而后可,则是鸩酒止亲渴矣。 【译白】问:“为祀神而杀生,固知不可。 但为奉养双亲而杀生,是否也有罪过呢? ”•答:“为奉养双亲而杀生,恐怕罪过更重。 将善行归功于父母,将过错归咎于自己,本是为人子女之道。 自己明知不可杀生,唯独为奉养双亲而杀生,是将罪过归于父母啊! 譬如国家法律,自己不敢触犯,怎可让父母去触犯呢? 鬼神之福报享尽之后,还要受轮回。 难道父母之福报就享不尽吗? 倘若父母还未能持斋,可为他们备办三净肉,或者到饭馆中买熟食。 若认为一定要自家宰杀才算尽孝,那就等于是用毒酒为双亲止渴了。 ”【原文】客忿然作色曰,是何言与。 孝为百行之首,杀物养亲,乃名正言顺事。 上天必不肯以杀生之罪加于孝养之人。 物类谅不能以微细之怨,报于命终之后。 •答,以子一身观之,当奉养者,不过二人。 若合天下观之,则当奉养者,河沙不足喻其数。 若皆为养亲而杀,则虽积骨如山,流血盈海,亦不足为罪矣。 杀如是无量众生,其中保无有宿世之六亲乎。 杀过去眷属,供现在父母,颠倒固已甚矣。 倘害过去父母,供现在父母,颠倒不更甚乎。 若云出于养亲,天必见谅。 试问上帝于此,独谅子一人之情乎。 抑尽天下皆谅之乎。 一言以蔽之,曰,弗思耳。 【译白】客人愤然生气说:“这是什么话! 百行孝为先,杀物奉养父母,是名正言顺事。 上天绝对不会以杀生之罪加于孝养父母之人。 至于被杀物类,谅它们也不能以微细之怨恨,报复于来生后世。 ”•答:“以你一人来看,当奉养的不过是父母二人。 若合天下人来看,则当奉养的,何止恒河沙数之多。 若人人都为奉养父母而杀生,恐怕所杀物类积骨如山,流血成海,也不足为罪了。 况且杀如是无量众生,能保证其中没有过去世的六亲眷属吗? 杀过去世的眷属,来供奉现在世的父母,已够颠倒了。 倘若杀过去世的父母,来供奉现在世的父母,岂不更加颠倒? 若说杀生是为奉养父母,上天必会宽谅。 试问上帝在此事上,唯独宽谅你一人呢,还是尽宽谅天下所有杀物养亲者呢? 此类问题,你大概从来都没有深思过吧? ”【原文】问,人子报本,莫重于祭。 父母生不持斋,没而用素,不顺乎亲矣。 •答,倘谓祖先藉祭而饱,则一岁设祭,不及数次,其三百五十日不其馁乎。 若谓外此不至于馁,则设祭不过尽人子之心耳。 岂宰割造业,而可称尽心乎。 夫为子者,生时不能尽劳尽养,徒烦父母一世恩勤。 死后仅以虚器虚名,又累父母多生业障。 尚焉得为人子乎。 曾元但养口腹,尚不及父之养志。 奈何既没之后,反以口腹累之耶。 孝子养亲,犹需仁者之粟。 杀物命而陈鼎俎,何不仁如是。 【译白】问:“为人子女,受恩思报,莫过于祭祀。 父母生前没持斋,逝后而用素祭祀,是不顺从亲心啊。 ”•答:“若认为祖先须凭借祭祀而饱足,那么一年之中,设祭不过几次而已,其余三百五十日,岂不都在挨饿吗? 若说祭祀之外的日子不至于挨饿,那么设祭不过是尽人子之心意罢了。 岂必定要杀生造业才可称为尽心? 身为子女,当父母在世时,不能克尽孝养,徒然让父母为儿女操心辛劳一世。 而在父母死后,徒以虚假摆设,却又拖累父母增重多生业债,还配得上为人子女吗? 当年曾元只知奉养其父(曾参,孔子的学生)之口腹,尚比不上曾参奉养其父之志。 身为人子,怎可在父母过世之后,反以口腹贻累父母呢? 《礼记》中说:‘孝子养亲,必求仁者之粟以祀之。 ’若杀物命而致祭祖先,未免太不仁了。 ”【原文】问,子孙设祭,祖宗来享乎。 抑不来享乎。 •答,祖先若生鬼道,子孙能以精诚致之,则来享。 若在天道,以受乐故,不肯来享。 若在三途,以受苦故,不能来享。 若生人道,别有六亲,不复来享。 子孙虽极诚敬,不过自享其福耳,如中阿含经所说。 【译白】问:“子孙设祭,究竟祖宗会不会来享用呢? ”•答:“祖先若生鬼道,子孙能以精诚致祭,则来受享。 祖先若生天道,既在天上享乐,自然不肯来受享。 祖先若堕饿鬼、畜生、地狱三恶道,因正在受苦,不能来受享。 若生人道,另有六亲相聚,不能再来受享。 因此,子孙虽极为诚敬,不过自享其口福罢了。 详如《中阿含经》所说。 ”【原文】问,祖先若不来,更有他神受祭否。 •答,有。 长阿含经云,一切人民所居舍宅,皆有鬼神,无有空者。 优婆塞戒经云,若近树林,树神受祭。 若近江河泉井,江河泉井等神受祭。 【译白】问:“祭祀时,祖先若不来,是否有其他神灵来受享呢? ”•答:“有。 《长阿含经》上说:‘一切人民所居住之房舍,皆有鬼神,无有空者。 ’《优婆塞戒经》上说:“若祭祀之处靠近树林,树神即来受祭。 若临近江河泉井,江河泉井等神即来受祭。 ”’【原文】问,梁武帝以面为牺牲,作史者皆谓其不血食之兆〖意指亡国绝祀之兆〗。 故知祀先用素,非礼也。 •答,人之过也,各于其党。 观过,则可知仁。 武帝杀六贵,灌寿阳城,是其不仁也。 若以面牲而论,则祷祀者,至今犹受其赐。 倘此法不行,则物命伤残,民财耗匮,又不知若何。 武帝以一念之慈,令天下后世,隐然消无边杀业,则面牲制度,较之成汤解网,子产畜鱼,其功倍之又倍也。 至于天下之失,乃国运使然耳。 如云面为牺牲之故,则陈隋诸君,夫岂不用太牢〖古代帝王祭祀社稷时,牛、羊、豕(shi,猪)三牲全备为太牢〗,何亡之速哉。 果若斯言,当日牲不以面,则侯景之兵必畏而避之矣。 将谓帝王社稷安危,悬于畜生之去留耶。 且圣如尧舜,不能保子之必类,安可以成败论乎。 莲大师曰,作俑者,象人以葬,仲尼讥其无后。 则象牲以祀,仁人犹不满焉。 必欲舍似用真,何其忍也。 ◎按,武帝即位后,断酒禁肉,节检爱民,暗室必整衣冠,暑月未尝袒裼〖袒(tan)裼(xi),脱衣露体〗。 每大辟,必持斋一月,临刑为之流涕。 休兵息民,频书大有。 自晋至隋,号称小康者,莫如武帝。 享国四十九年,寿至八十有六,皆莫有如武帝者。 厥后子孙仕唐,八叶〖叶,世〗宰相(倶见唐书)。 史臣因其奉佛,以私意诋毁,没其所长,岂圣贤取善之公心乎。 【译白】问:“南北朝时,梁武帝用面食取代牲畜作为祭品,作史者都认为这是致使社稷灭亡、宗庙不再享受血食之先兆。 由此可知,用素食祭祀祖先,不合礼节。 ”•答:“孔子说:‘人之过失,各有不同类型。 观察其过失,而不求全责备,便知此人具有仁德。 ’梁武帝曾杀朝中六贵(萧遥光、萧坦之、徐孝嗣、刘暄、江柘、江祀六人),水淹寿阳城,此是他之不仁。 若以面食代牲而论,凡祷祀之人,至今仍蒙受其恩赐。 倘若不是他开此先例,则杀生致祭之陋俗,世代相沿,不知要伤残多少物命,耗费多少民财。 武帝因一念之慈,令天下后世,无形中消除无边杀业。 可见以面代牲之制度,比起成汤解网(《史记•殷本纪》:‘汤出,见野张网四面,祝曰:“自天及四方来者,皆入吾网。 ”汤曰:“嘻,尽之矣。 乃去其三面。 ”祝曰:“欲左者左。 欲右者右。 欲上者上,欲下者下。 不用命者,乃入吾网。 ”诸侯闻之,曰:“汤德至矣,及禽兽是。 ”),子产畜鱼(出《孟子》:‘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,子产使校人畜之池。 ’),其功德还要大过好多倍。 至于梁武帝之失天下,乃是国运使其如此。 若认为是由于以面代替牲畜作为祭品之缘故,那么南陈及隋朝诸君王,不都是用牛、羊、豕三牲祭祀的吗? 为何国家灭亡得那么快呢? 果如史家们所议论的,当日不用面代牲,则侯景之叛兵必会畏惧而退避了。 岂不是说帝王社稷之安危完全取决于畜生之去留了? 况且像尧舜那样的圣人,也不能保证其子必与自己类似,怎能以成败而论功过呢? 莲池大师说:‘始作俑者,不过以像人的形状作为殉葬,孔子认为此人太残忍,恐怕要绝后。 ’那么梁武帝以像牲之面食作为祭祀,仁人还有何不满呢? 若必定要舍似而用真,岂不是比作俑者还残忍? ”◎按,梁武帝自即位后,即断酒禁肉,节俭爱民。 即使在暗室,也必衣冠整齐。 虽是夏天,不曾袒胸露腹。 每遇有人被判死刑,必持斋一月,临刑时,为犯人垂泪。 平常停止战事,使百姓休养生息,连年五谷丰收。 从晋朝至隋朝,能让百姓过上小康生活的,没有哪个帝王比得上梁武帝。 在位四十九年,享寿八十六岁,也没有哪个帝王比得上梁武帝。 其后代子孙在唐朝做官的,有八代官至宰相。 某些史官因梁武帝敬奉佛法,即以己之私意诋毁他,湮没其长处,岂是圣贤取善之公道心。 摘自《安士全书》万善先资:释飨亲祭祖之疑 发布时间:2021-01-02 21:26:35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book/18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