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释业重难救之疑 内容: 释业重难救之疑(凡六辨)【原文】问,物类烹割,势所难逃。 我纵不杀,必有杀之者。 不杀何益。 •答,物罪固不可逃矣,己罪独不可逃乎。 因不可逃而杀之,与彼同受不可逃之罪矣。 独不思物类前生,亦执不可逃之见,以致今日不可逃也。 奈何处可逃之地,不思早自逃乎。 【译白】问:“物类既遭捕获,必定难逃屠宰烹煮之命运。 我纵然不杀,必有他人杀。 即使我戒杀了,又有何用? ”•答:“物类之罪报固然不可逃脱,难道自己之罪业也不可以避免吗? 若因其不可逃脱而杀之,自己也将与它们一样同受不可逃脱之罪报。 须知物类前生,也是持此不可逃脱之知见而杀物命的,以致自己今日也落得不可逃脱之命运。 为何现今处于可避免造杀业之地,而不及早考虑逃脱将来被杀之命运呢? ”【原文】问,世间物命,类多欠债相偿,杀之何罪。 •答,物命偿债,理所固然,但有对受杀果,不对受杀果之分耳。 对受杀果者,前世彼曾杀我,今怨对相逢,理当酬我也。 不对受杀果者,前世他人曾被其杀,今业报虽至,不当酬我也。 世人一宴之时,牲肴数品。 一盘之肉,细命百千。 安得尽取对受者而杀之。 故知取偿于宿世者,千中希得一二。 而借债于来生者,比比皆然也。 言念及此,良可畏矣。 【译白】问:“世间物命,大多是前世欠命债,今世来偿还的,杀它们有何罪呢? ”•答:“物命偿债固是理所当然,但其间有对受杀果、不对受杀果之区别。 所谓对受杀果者,前世他曾杀过我,今世怨家对头相逢,理当其以命偿我。 所谓不对受杀果者,前世他曾杀别人,现今业报虽然现前,但不当以命偿我。 每见世人吃一顿饭,备有数种牲肴。 一盘之肉,断送细命百千。 怎能保证所杀的都是对受者? 实际上该还你命债的大概千中难得一二,而欠下众生命债的则比比皆是。 想到此,实可畏惧。 ”【原文】问,不对受者杀之,固当有报。 若对受者,一往一来,杀报已尽,庸何伤哉。 •答,子不见市人相殴乎。 此以杖来,彼以杖往,两拳迭下如雨。 曾见一往一来之后,各各束手平心乎。 菩萨于未来世因缘,洞若观火,所以遇怨仇而不报也。 【译白】问:“杀不对受之物命,将来固然当受报应。 若杀的是对受物命,一往一来,杀报已尽,又有何不当? ”•答:“你见过当街打架的吗? 我一棍打过去,你一棍打过来,两拳交加如雨点。 谁曾见过你打我一下,我还你一下,然后就各自心平气和而住手的呢? 菩萨对未来世之因缘果报,看得清清楚楚,所以即使遇见怨家仇人,也决然放弃报复之念。 ”【原文】问,佛言有生之属,或多宿世父母六亲。 有何证验,而忍作此想。 •答,六道众生,无量劫来,轮回不已。 若以一劫论,其数无量。 安见目前一切,与吾无关耶。 汝作是想,犹且不忍。 倘不知而杀,或见杀不救,独何忍乎。 所谓不能三年之丧,而缌(si)小功之察矣〖古代丧服依亲疏分为斩衰,齐衰,大功,小功,缌麻五种,称为五服。 其中斩衰是子为父所服,服期三年,于五服中最重。 小功较轻,服期五个月。 缌麻为五服中最轻的,服期三个月】。 【译白】问:“佛经上说,一切众生,多是宿世父母六亲眷属。 有何证据而忍心作此想? ”•答:“六道众生从无量劫以来,一直都在六道中轮回不休。 每经一次生死,即有一世之父母六亲眷属。 若以一劫而论,经历过无量数生死,自然即有无量数之父母眷属。 谁能否认眼前所见之一切众生,与你毫无亲缘关系呢? 你将众生当做父母六亲想,尚且于心不忍。 若因改头换面认不出而杀之,或眼见其被杀而不救,难道就忍心吗? 如《孟子》中所说:‘纵使不能服三年之丧,也该服数月缌服小功之丧啊! ’”【原文】问,宿世六亲既多,则堕于异类者亦多。 但既为六亲,定然与吾有缘,纵堕异类,未必死于吾手。 •答,尔亦知六亲亦从怨对中来乎。 吾蒙其惠者,彼酬吾债也。 彼蒙吾惠者,吾酬彼债也。 纵或至亲骨肉,得从善缘相聚,又因爱之过深,未免责望过切。 责望不已,继以愤怒。 愤怒不已,两生嫌隙。 第一世少有嫌隙,即种第二世仇怨之本。 第二世既成仇怨,即种第三世相食相诛之本,而其间强凌弱,大吞小,无所不至。 须知仇怨之根,皆从亲起。 人若无亲,即无怨。 无怨,亦无亲。 怨亲者,对待之势,轮回之本。 如来教人怨亲平等,其旨微,其利溥矣。 【译白】问:“过去世之六亲眷属既多,其中堕入畜生道的必然也很多。 但既曾经为六亲,肯定与我有缘,纵然堕为畜生,未必一定会死于我手。 ”•答:“你知道六亲也有从怨家对头中来的吗? ”我受他们恩惠的,是他们来还我债。 他们受我恩惠的,是我该还他们债。 即使至亲骨肉,有善缘才能相聚,又往往因爱之过深,有时未免责望过切。 责望频繁,即会产生愤怒。 愤怒过多,彼此难免造成嫌隙。 第一世稍有嫌隙,即种下第二世仇怨之根。 第二世既成仇怨,即种下第三世相食相杀之根,而其间以强凌弱,以大呑小,无所不至。 可见仇怨之根源,皆由亲而生起。 人若无亲,即无怨恨。 无怨恨,也就无亲。 怨与亲,一直是相互对待之势,也由此而演变为生死轮回之根本。 佛教人怨亲平等,实具深刻意义,若能由此而断除生死根源,其利益更是广大无比。 ”【原文】问,见人杀生,虽发救度之愿,而力不从心,奈何。 •答,默持一切神咒,或称佛菩萨名号,或代其发忏悔心,出世心,则被杀之物,自然受益。 【译白】问:“见人杀生,虽发救度之愿,而往往力不从心,该如何是好? ”•答,可在心中默持神咒,或称念佛菩萨名号,或代它们发忏悔心、出世心,则被杀之物命,自然能受益。 摘自《安士全书》万善先资:释业重难救之疑 发布时间:2021-01-02 18:15:21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book/18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