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贪饕丧命 内容: 贪饕丧命(云间人共述)【原文】松郡郭止一,三十六岁,顶何姓卷游庠【游庠,就读于府或州县的学宫〗。 康熙十四年,馆某氏,主人以郭嗜犬,时进其味。 一日指主家黄犬曰,此犬腿甚肥,未识可烹而遗我否。 主人从之。 越数日,郭忽昏愦,摄至郡城隍庙,时黄犬先在。 神曰,何某,汝何唆主杀犬。 郭辩曰,我姓郭,不姓何,不过庠姓耳。 神怒鬼卒误拘。 郭遂苏,苏而甚夸其辩。 未几,何姓随卒,明日忽苏曰,被郭某诬我杀犬,吾力辩不食牛犬,犬亦言音声非若。 放我暂还,候郭到同审。 但吾寿将尽,不能再生。 处分家事而绝。 是晚,郭邻途见鬼卒,严锁郭人城。 归探其家,已闻哭声矣。 [按]膳师之馔,虽杀自主家,然为我而杀,自不得不分其咎。 假令西席诿东家,东家复诿西席,则物类默默受冤,无所控告矣。 【译白】清朝江苏松江郡郭止一,三十六岁时,顶替何姓之试卷入学宫读书。 康熙十四年,在某氏家任塾师。 主人因为郭爱吃狗肉,经常杀狗款待。 一天,郭指着主人家之黄狗说:“此狗腿很肥,不知可肯烹杀而供我食? ”主人依从了他。 过几天,郭忽然昏死,被鬼卒摄至本郡城隍庙,见黄狗已先在。 神呵责说:“何某,你为何要唆使主人杀狗。 ”郭狡辩说:“我姓郭,不姓何。 何不过是入学时登记之姓罢了。 ”神怒责鬼卒误拘。 郭随即苏醒。 醒后还向人夸耀自己善辩。 没多久,何某死去,第二天何某又忽然苏醒说:“被郭某诬陷我杀狗,我极力争辩自己平时不食牛狗,狗也替我证明说声音不像,因此放我暂还,等拘到郭某同审。 但我寿命将尽,恐不能再生了。 ”交代妥当家事而死。 这天晚上,郭的邻居于途中,遇见鬼卒严锁郭入城,邻居回家想探问郭家,已听到从郭家传出哭声了。 [按]款待塾师之肴馔,虽是主家所杀,却是为塾师而杀,塾师自然不得不分担其罪。 假使塾师把罪过推给东家,东家又把罪过推给塾师,那么物类就只能默默受冤,而无所控告了。 《万善先资•卷一》终摘自《安士全书》万善先资:贪饕丧命 发布时间:2020-12-31 11:42:21 来源:地藏孝亲网 链接:https://www.u29.net/book/17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