胎产忌第八
发布时间:2021-01-07 12:38:45 | 分类: | 来源:地藏孝亲网

【原文】孕妇不绝房事,子殇于痘。劳形者子女患惊。劳神者子女患淫。服热药者子女患疮,常多血症。起居轻佻,子女形体不正。孕妇饮酒,子女淫佚。精气损耗,子女怯弱。产后行欲,夫妇痨伤。(八条◎初胎前,次产后。)

【译白】孕妇若不断绝房事,所生子女易得天花而夭折。因房事而使身体疲劳的,子女易患小儿惊风症。因房事而使精神耗损的,子女容易沾染贪淫好色之恶习。服用助阳之热药的,子女容易长疮,常会并发血症。孕期举止轻佻的,子女形体不端正。孕妇饮酒,子女往往纵欲放荡。孕妇精气损耗,所生子女体弱胆怯。孕妇产后身体尚未康复即同房的,夫妻易得五劳、七伤之症。

摘自《安士全书》欲海回狂:胎产忌第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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